高凤勇:对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改进建议

高凤勇:对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改进建议
2017年08月28日 10:04 新三板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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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娜新:眼下新三板市场都在等待,等待改革,等待政策落地,今天“新三板文学社”重要成员高凤勇先生就来谈谈他对于交易制度改进的一些个人见解。改进建议总共三条,短小精悍。

作者:高凤勇

作者简介:力鼎资本创始合伙人、CEO,滦海资本董事长,主导过探路者、天壕环境、中科金财、冠昊生物等多家企业的投资。中国海诚、长城影视独立董事,南开大学专业硕士导师。

以下为正文:

高凤勇:对三板交易制度改进的期待很多,呼声最高的当属进行竞价交易

我不认为竞价交易对目前改善新三板流动性有帮助,但是我建议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建议一: 做市交易兼容大宗交易

新三板定位于机构投资者,目前主力的机构投资者单项目投入资金量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作为做市交易的媒介,目前做市商的数量和投入的资金量跟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量和交易需求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由于做市交易不能兼容大宗交易,所以意在活跃交易的做市制度实际上阻断了这部分流动性。

目前大家的大笔交易事实上也是在找做市商做通道,在交易不活跃的时候做贼一样赶紧交易。所以建议赶紧推出与做市交易兼容的大宗交易制度。

建议二:建立清晰便捷的非交易过户制度

目前很多三板转报IPO的企业都有“三类股东”,“三类股东”政策何时清晰我们无法预测。

部分排队的企业即使自己跟三类股东达成了退出意向,但是由于排队时自身处于三板停牌交易的状态,要想交易就必须复牌,复牌交易又担心交易进新的三类股东,陷入一个循环”

所以建议赶紧建立明晰便捷的非交易过户制度。随着时间推移,这类需求一定会越来越多,并不简单限于三类股东的情形,作为一个基本的交易制度,这个需求是在自然不过的。

建议三:微调协议转让情形下的收盘价产生规则

目前规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以当日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当日收盘价。最后30分钟转让时间无成交的,以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当日收盘价。

在协议转让模式下,交易不活跃,最后30分钟无交易的情形非常普遍,所以在收盘时通过“互报成交确认”的方式操纵收盘价非常容易。

而当日收盘价是第二天交易区间的基准(上涨不能大于100%,下跌不能超过50%),不合理的收盘价非常容易锁死流动性或者引诱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上当。

所以可以调整这个简单的约定,剔除收盘价产生计算中通过“手拉手”交易的份额,最大限度地减少操纵。

我们都期待三板的交易制度越来越好,但是必须承认三板是新市场新现象,越来越好未见得是天天“革命”,天天大动作也不见得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在实践中摸索,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小步快跑,持续优化,我们的规则就会越来越合理,越来越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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