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停牌还可以用啥子理由?

现在停牌还可以用啥子理由?
2017年12月01日 06:45 信披一点通

http://pan.baidu.com/s/1cmrVg6

2015年7月8日,沪深两市有1320家上市公司宣布停牌,占全部2802家上市公司的近一半。不少公司为了停牌绞尽脑汁,奇葩朵朵开。停牌原因如“因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存在差错”、“公司应复牌但未向交易所申请复牌”、“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内容不够完整,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还有的公司找不到停牌的理由,证券部工作人员自称“已哭晕在键盘”,弄得一众投资者每天茶饭不思、苦不堪言。

2016年5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以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从此以后,停牌再也不是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异常情况下的避风港了。

信披一点通有小伙伴之前投稿的《一个爱车纯爷们给你讲讲重大事项停复牌(新三板主板全包括)》、《停复牌新规发布后一个月回顾》,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回顾一下。

不过最近深交所的停复牌指引据说又要修订了……

今天整理这篇主要是因为小伙伴看了周三的《如果你家股东质押的票要被平仓了……》,其中有一个锦囊就是停牌。

自沪深停复牌业务指引颁布后,就不可以随便停了哇。

那么最近还有没有比较合适的申请停牌的理由呢?

今天我们就来整理一下。

文章最后附上上交所梳理的可以作为停牌的理由大全,官方理由,供大家参考~

重大资产重组(名正言顺)

非公开(名正言顺)

异常波动

大股东搞事

大股东要被平仓

反正我有事要停牌

公告没说清楚

筹划股权激励

公司项目需要

签订重大合同

需要核实

出售、购买资产

这块可以看是否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如果到了,还是可以申请试一下的

上述停牌方式除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还真没有什么特别好又能停很久的方式

只能说解一下燃眉之急

另外重组的停牌还是慎用

因为现在对于重组停牌的要求实在是太严格了……

好了,今天关于停牌的事就总结到这里

如果你家偷偷停了

请偷偷地来告诉我

谢谢~

最后附上上交所关于停牌事项的总结,供参考~

序号

情形

停牌时间

依据

一、异常波动及重大事项

1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次日刊登异常波动公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无需停牌;次日未能刊登异常波动公告,公司应申请自次日起停牌,至刊登之日起复牌。

第12.1条

2

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可以申请停牌(包括盘中停牌),直至披露澄清公告当日复牌。

第12.6条

3

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或已泄露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停牌,停牌一般不超过5个交易日。

第12.4条;《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第29-30条

4

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披露不充分、不完整、可能误导,信息披露人拒不解释和补充

公司可以申请停牌,直至披露公告当日复牌。

第12.10条

5

临时停牌的继续停牌及复牌

因异常波动或其他重大事项未公告申请进行临时停牌,若次日未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应申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公告披露当日复牌。

二、定期报告

6

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明显违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

自披露定期报告日起连续停牌直至纠正公告当日复牌

第12.7条

7

未按法定期限披露季度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停牌1天

第12.8条

8

未按法定期限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连续停牌至披露相关报告当日复牌(不超过2个月)

第12.8条

9

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

连续停牌直至披露改正报告当日复牌(不超过2个月)

第12.9条

三、要约收购

10

要约收购期满至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收购后仍符合上市条件

期限届满次日连续停牌直至披露收购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第12.15条

11

要约收购期满、收购后不符合上市条件且不以终止上市为目的

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交易日连续停牌直至披露解决方案日次日复牌(收购结果公告至披露解决方案不超过5个交易日)

第12.14、12.15条

12

要约收购期满、收购后不符合上市条件且以终止上市为目的

期限届满后的下一交易日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第12.14、12.15条

四、股权分布发生变化

13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0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解决方案次日复牌(不超过1个月)

第12.14条

五、重大资产重组

14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期满三个月申请继续停牌的,需满足相关条件。

《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第10、13条,《重组办法》第40条

15

重组预案披露继续停牌及复牌

披露重组预案后继续停牌,直至披露对交易所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当日复牌

16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进入重组停牌程序不足一个月的,披露终止公告当日复牌;进入重组停牌程序超过一个月的,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重组停复牌指引》第33条

17

重大资产重组上重组会

自披露重组会通知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重组会审核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重组办法》第30条

六、现金选择权

18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停牌

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自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仅发行B股的公司,自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

发行A股、B股的上市公司,自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

《重组备忘录第六号——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

19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的复牌

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上市公司为吸并方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于申报结果公告当日复牌;

上市公司为被吸并方的,继续停牌至终止上市。

14.4.5条;

《重组备忘录第六号——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

七、非公开发行

20

筹划非公开发行

公司可以申请停牌,一般不超过10个交易日;需延长停牌期限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第23-25条

八、配股

21

配股缴款与清算

股权登记日(R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至缴款资金清算并公告后复牌,一般R+6日为停牌终止日,R+7日复牌。

22

配股中可转债、转股停牌

有可转债公司,可转债于R+1至R+6日停牌(R为配股股权登记日),转股代码R-1至R+6日停牌。

九、公开增发

23

公开增发网上发行

发行日(T日)起停牌4个交易日,T+3日为停牌终止日,T+4日复牌。

24

公开增发股票中可转债、转股停牌

可转债随股票停牌,即T日至T+3日停牌4个交易日;已进入转股期的,转股代码于T-2日-T+3日停牌6个交易日。

十、优先股

25

普通股停复牌,优先股相应停复牌

普通股停牌或复牌的,其优先股按规定相应停牌(暂停转让)或复牌(恢复转让),但普通股因股权分布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而停牌或复牌的除外。

《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26

股票停复牌时可转债、转股的停复牌

股票停牌与复牌,可转债、转股代码应按规定相应停牌与复牌。

27

新可转债发行时原可转债转股停牌

已发行可转债且已进入转股期的公司发行新的可转债,原可转债转股代码于新可转债发行公告刊登日的前一交易日至发行股权登记日停牌。

28

主动修正转股价格

转股代码自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当日停牌直至转股价格修正后的下一交易日复牌(一般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披露日停牌1天)。

第12.19条

29

权益分派

转股代码自披露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停牌直至股权登记日次日复牌,可转债无需停牌。

第12.19条

30

可转债流通总额少于3000万元

发布公告3个交易日后连续停牌

第12.20条

31

可转债到期

可转债自到期日前第9个交易日起停止交易(即P-9日,P日为可转债到期日),转股代码自P+1日起停止交易,直至摘牌。

第12.20条

32

可转债赎回

可转债和转股代码自赎回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

33

可转债回售

转股代码在回售期间停牌(一般为P+5日至P+9日,P为《可转债回售公告》披露日)

34

可转债暂停上市

因连续两年亏损暂停上市的,自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

因其他情形暂停上市的,自出现相关情形的下一交易日起连续停牌。

第14.1.11条

第14.1.12条

35

可转债恢复上市

披露可转债恢复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恢复上市(复牌)

第14.2.23条

第14.2.24条

36

配股、公开增发时的可转债、转股停牌

详见第23、25项

37

H股闪电配售时转股停牌

上市公司拟进行H股闪电配售时,若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包含新增股份需要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条款,拟进行闪电配售期间应当停止转股,转股代码连续停牌。

十二、公司债

38

与公司债相关重大事项的停复牌

上市公司发生与公司债相关的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且预计难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规定披露前已经泄漏的,应当立即申请停牌,按规定披露后复牌。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1—6.9条

39

公司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和摘牌

公司债券自债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摘牌。

40

公司债券赎回停牌

公司债券自赎回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摘牌。

41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

因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债券自年报披露日起连续停牌。其他情形暂停的,自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连续停牌。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10条

42

公司债券恢复上市

自恢复上市公告披露的恢复上市日期起复牌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10条

十三、风险警示

43

触及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自向交易所报告日的下一交易日(或相关公告披露日)起停牌,至实施风险警示公告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复牌。

第13.2.4、13.2.6条及13.3.2条第二款

44

被实施或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披露日停牌1天

第13.2.11、13.2.21、13.3.3、13.3.10条

45

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实施风险警示后20个交易日届满次日连续停牌,直至法院裁定相应程序的公告日复牌;裁定破产的,继续停牌至终止上市。

第13.2.12、13.2.13条

十四、暂停上市与恢复上市

46

年报显示公司出现最近3年连续亏损、最近2年期末净资产为负、最近2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最近2年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年度报告披露日为交易日的,自年报披露日起连续停牌;年报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年报披露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连续停牌

第14.1.3条

47

因重大违法暂停上市

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交易满30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连续停牌

第13.2.9条

48

因其他情形暂停上市

自出现相关情形的下一交易日起连续停牌

第14.1.1、14.1.4、14.1.5条

49

交易所同意股票恢复上市

自恢复上市公告披露的恢复上市日期起复牌

第14.2.22条

十五、终止上市

50

法院判决或者裁决终止上市

自披露法院裁决书日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第12.2、14.3.12条

51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股东大会做出解散决议而终止上市

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连续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第12.2、14.3.1、14.3.11、14.4.1、14.4.4条

52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决议转板而终止上市

自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第12.2、14.3.11、14.4.1、14.4.5条

53

主动终止上市事项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日复牌

第14.4.7条

54

因交易量、收盘价、股东数量等市场指标达到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自相关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连续停牌至终止上市。

第14.3.8、14.3.9、14.3.10条

55

终止上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股票复牌。

第14.3.20条

56

退市整理期结束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整理期届满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股票连续停牌,直至摘牌。

第14.3.25条

十六、股权分置改革

57

披露股改方案

自披露方案日起停牌直至披露沟通结果公告复牌(不超过10天)

《股改业务操作指引》第10条

58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及股改方案实施

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停牌直至股改方案实施完毕复牌

《股改业务操作指引》第12条

59

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改方案

自披露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股改业务操作指引》第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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