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继国信证券被重罚后,中银国际证券刚刚被罚款1000万!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的时代来了!

突发!继国信证券被重罚后,中银国际证券刚刚被罚款1000万!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的时代来了!
2019年03月19日 07:47 金融老李

文章来源:投行业务资讯(touhang888)

继国信证券被谴责和罚款1520万元后,中银国际证券今天也被罚款1000万元!监管部门严打券商失职、违规行为决心不改,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的时代来了!

近年新上市公司质素每况愈下,香港证监会明确要严打上市保荐人失职行为,追究保荐人公司及其高级管理层的责任。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高管的责任,这招确实很灵!当然,若存在选择性执法,再严的法律规定也是骗人的工具!看看,香港证监会最近的严厉处罚,很多违法者明显感到压力山大,颤抖不已!继国信证券、瑞银等四大国际投行先后被谴责和罚款之后,3月18日,香港证监会又对中银国际证券开具罚单,严厉治市决心坚决,香港资本市场繁荣长久不衰的秘密原来在此!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治理也是领先国内等资本市场,给国内监管提供很多的参考和学习的榜样。香港市场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资本市场乱象之所以比内地少,资本市场诚信执业相对健康,主要是其发展历史较为长远,法制健全且执法严格,违法成本较高。而内地之所以乱象丛生,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太轻。国家最高层已明确指示要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整个国家都不满资本市场乱象丛生,看来,必须严厉执法了!

我们看看,

1、国信证券因违法洗钱监管规定被罚款152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2月18日发布处罚公告,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处理了超过2200笔、涉及总额超过23亿元的可疑的第三者存款,香港证监会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520万港元的处罚。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国信证券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10000笔涉及总额约50亿港元的第三者存款。具体而言,香港证监会发现:国信有超过100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有些客户于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该笔资金用于交易,反而于短时间内提取资金;及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客户的账户,但他们与该等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香港证监局指出,国信已有职员向其前高级管理层及一名前负责人员提出上述的某些内部监控缺失,并对处理这些缺失给予建议,然而国信并没有采取任何步骤,国信的前高级管理层及一名前负责人员(现已被撤换)对与第三者存款有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视而不见。

2、严惩上市保荐人,香港证监会对4大全球知名投行瑞银(UBS)、渣打证券、摩根士丹利及美林保荐人失职进行谴责并罚款八亿港元,瑞银被吊销牌照一年,保荐人牌照被吊销2年,彻底被端掉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饭碗!

香港证监会3月14日宣布向四家外资大行,包括瑞银(UBS)、渣打证券、摩根士丹利及美林,就担任上市申请保荐人时所犯缺失,合共罚款接近8亿元,为史上最高纪录。针对瑞银的行动最严厉,除罚款最多之外,还暂时吊销其‘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俗称六号牌)一年,以及吊销主管人员岑天的牌照两年。瑞银因在中国森林、天合化工(01619)等三宗上市申请,而未有履行保荐人应尽责任,遭证监会罚款3.75亿元,打破历来单一保荐人公司因工作缺失的最高罚款金额。至于天合化工另外两名联席保荐人摩根士丹利及美林,分别被证监会罚款2.24亿元及1.28亿元;渣打证券杯罚款5970万元。证监会的调查显示,摩根士丹利及美林没有遵从有关尽职审查会见的具体指引。

3、中银国际因销售产品遭投诉并违反监管规定被罚款1000万港元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销售投资产品时,因)在销售投资产品的首发方面内控缺失,违反监管规定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10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称,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产品期间遭到客户投诉。香港证监会调查时发现,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和分销投资产品时,没有遵守有关客户风险分析、产品尽职调查和合适性评估的多项监管规定。

这两天国内热议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全国上下一片呼声,要求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不过,香港证监会最近已经给内地监管部门做了榜样,敢于端掉中介机构的饭碗,重罚保荐人的失职行为!香港证监会对全球顶尖投行保荐人失职进行巨额罚款、中介机构吊销牌照一年,保荐人牌照被吊销2年,彻底被端掉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饭碗!

国家高层及证监会主席曾提到要大幅提升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建军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要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成本,严惩欺诈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罪刑期应改成无期;他建议严惩参与欺诈发行的中介机构,不能容忍包装上市,凡是造假,“敢于端掉这些人的饭碗。”但国内对于保荐人违法行为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有的中介机构持续违法活动频繁,现在全国上下一片呼声,要求大幅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香港证监会已经给内地做了示范,下面就看内地证监会的实际行动了。对保荐人的爱护体现在严厉处罚上,而不是轻轻处罚或纵容,这样只会让其连续或持续违法,祸害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注册制下,大幅提升资本市场的违法犯罪成本的时代来了!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於銷售投資產品時違反監管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000萬港元

2019年3月18日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因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投资产品的手法方面的内部系统和监控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1,000万港元(注1)。

证监会经调查发现,中银国际证券在销售和分销投资产品(包括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7章上市的债券,以下称为第37章债券)时,没有遵守有关客户风险分析、产品尽职审查及合适性评估的多项监管规定,遂采取上述纪律行动(注2)。

中银国际证券尤其没有:

·    在某些个案中适当地评估及厘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水平和投资策略;

·    确保向客户作出的投资建议及/或招揽在所有情况而言都是合理地适合的;

·    确保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去承担因买卖衍生产品及/或进行杠杆式交易而可能招致的风险和损失;

·    就某些投资产品进行适当而充分的产品尽职审查;及

·    实施及维持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系统,藉以勤勉尽责地监督向客户作出的投资产品销售及分销,并确保有关监管规定获得遵守。

证监会在厘定罚则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

·    证监会识别出的众多关注事项显示,中银国际证券在整体投资销售和谘询业务方面的系统和监控措施存在系统性缺失;

·    中银国际证券已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其提供合理适当建议的框架;

·    中银国际证券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

·    中银国际证券将实施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以检视该公司在销售和分销投资产品方面的客户投诉(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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