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数据打假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银行数据打假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2018年03月21日 09:10 莫开伟

作者李凤文系地方银行监管机构监管人员

近日,银监会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社会反映。银监会制定《指引》的目的,在于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这是银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充分体现,也是推动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补齐制度短板,实现全面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也得以迅猛发展。在此过程中,银行机构积累了客户数据、交易数据、外部数据等海量数据。这些数据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用数据驱动银行发展,提高银行经营质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该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是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决策的基础,也是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政策的重要依据。在大数据时代,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否管理应用好其长期积累的海量客户、交易等数据,一直备受外界关注。为此,银监会在细致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充分调研讨论、合理吸收最新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着重从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等五个方面,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数据治理,并明确将数据治理与公司治理评价、监管评级等挂钩,足以显示出开展银行数据治理的重要性。

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质量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欠缺,时效性和适应性不足。有的银行为提升市场排名位次,通过数据造假来虚增资产规模;有的为了逃避监管,人为调整相关数据,使重要的数据失真;还有的为了完成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等监管指标,通过调整信贷标识来达到完成监管要求的目的,由此造成了银行数据的不准确。同时,随着我国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的推出、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等,银行数据质量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阻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科学决策,影响了向高质量方向发展,不利于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另一方面制约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影响了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不利于经济金融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的基础性战略意义,要求深化数据在各行业的应用。银行业在我国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开展数据治理,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既是积极主动对接国家政策的需要,也是银行业全面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需要,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银行业在经济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开展数据治理,应从源头抓起。

一方面,应加强基础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建立自上而下、协调一致的数据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加强数据管理,确保将业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应当建立良好的数据文化,树立数据是重要资产和数据应真实客观的理念与准则,同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为银行风险防范和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实现数据价值。

另一方面,要落实数据治理责任。银监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监管数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对此,各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数据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落实对数据质量的责任,建立和实施数据治理问责机制。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强化数据质量的监管,督促各银行机构落实责任,突出监管数据质量要求,建立监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持续提升监管数据质量,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管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此外,要强化数据的开发和使用管理。银行机构应根据自身业务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需要,及时进行数据开发,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建立数据安全策略与标准,依法合规采集、应用数据,依法保护客户隐私,确保银行数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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