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地方金交所可进一步清除地方金融风险隐患

取消地方金交所可进一步清除地方金融风险隐患
2024年04月22日 21:17 莫开伟

据媒体披露,3月5日湖南、辽宁、重庆、西安等四地金融局、金融办发文,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消当地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或交易中心(简称“金交所”)业务资质。

这个消息一经发布,立即成为非常抢眼的网络新闻,也给广大网民传递出了明确的信号,为落实中央政府防化金融风险任务以及压实地方政府防化金融风险责任,地方政府不得不主动发文取消“金交所”业务资质,这意味着四地之前由省级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金交所”牌照被注销,将彻底告别具有资质的“金交所”历史,之后若四地存在以“金交所”之名展业的活动都属非法开办金融业务活动。

有网民想不明白,为何要取消“金交所”?事实上,任何事情的诞生与消亡,都受它内在与外在两种因素的综合驱动。地方政府审批“金交所”之初的目的是为活跃地方金融,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融资产品。当然,“金交所”也确实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发挥了一定作用,比如为一些资金运转困难的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融资服务,缓解了一些实体企业的融资压力等。

但要看到,近年来负面金融效应也更加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业发展的正常秩序,也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损害:

其一,一些“金交所”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势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风险也没有彻底收敛,给金融稳定埋下了隐患。

其二,“金交所”存在一定的市场乱象,部分金交所的非标债务融资存量业务压降不力,比如违规为房地产企业非标融资提供便利;部分金融机构利用资产类平台以交易为名,行融资之实违规展业;一些金交所异地展业、相关机构向个人销售产品的现象依然存在。

其三,正规的“金交所”与非正规的“金交所”混在一起,给监管带来了难度。一些“伪金交所”打着“合法”幌子进行从事金融化、证券化、期货化等各类业务活动,实际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直接或间接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扰乱了正常金融市场秩序,也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还有一个更重要原因,自2012年1月国务院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资产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直到2022年9月,先后经过多次会议,“金交所”数量有所减少,投资者人数大幅下降,但仍没有从根本消除“金交所”风险,一些“金交所”变换马甲以新的名目展业,给监管带来了难度,也滋生了新的金融风险。

很明显,四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文取消地方“金交所”,意在追求防化金融风险的“一劳永逸”,彻底从制度根源上铲除“伪金交所”试图混迹江湖的所有土壤,让“伪金产所”无处遁形。同时,也是进一步落实防化金融风险责任制的需要,中央政府在防化金融风险上制定了“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防风险”的金融监管原则,取消地方“金交所”是进一步显现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功能、肩负其金融监管职责的现实需要。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中央政府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已在多种场合和重要会议上,不断强调要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金融业务统一牌照制度。“金交所”虽然有地方政府给的牌照,但与中央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发文的牌照在准入门槛、监管标准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在风险防范上还存在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尤其是监管上存在力量薄弱、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受到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影响,更加容易导致“伪金交所”与“金交所”相互交织一起,使有资质的资产交易类活动与无资质的资产交易类活动相互混淆,使缺乏足够金融知识和金融风险识别能力的民众无法辨清真假,容易导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可见,取消地方“金交所”进一步清除地方金融风险隐患的必要之举,也是地方政府提高政治站位的表现,相信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陆续跟进发文取消地方“金交所”,由“金交所”可能诱发的金融风险将会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可为减轻地方政府防化金融风险压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金融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原文刊发于国际金融报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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