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超过4000家 357家评级处于“红区”

全国银行超过4000家 357家评级处于“红区”
2024年12月30日 13:10 科技金融在线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4)》,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4490家,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还有城市商业银行125家、民营银行19家、农村商业银行1607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499家、村镇银行1636家、直销银行2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此外,另有外国及港澳台银行分行116家,上述一共4089家。其余为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对3936家银行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包含24家主要银行及3912家中小银行,结果357家处于“红区”。其中11%的城商行处于“红区”,按照125家计算,有14家城商行是“红区”银行。

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按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D级表示机构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其中,评级结果1~5级为“绿区”、6~7级为“黄区”,“绿区”和“黄区”机构可视为在安全边界内;评级结果8~D级为“红区”,表示机构处于风险较高状态。

357家“红区”银行资产规模7.05万亿元,只占全部银行资产的1.78%。

湖北、浙江、西藏、上海、山东、青海、江西、江苏、福建9个省区市辖内无“红区”银行,另有14个省区市辖内“红区”银行维持在个位数水平。

对于“红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一对一”通报、约谈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函和评级意见书等多种早期纠正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通过自我修复化解风险,增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已有19个试点省份开展硬约束早期纠正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新增的“红区”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及时部署启动相关工作,密切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限期化险,防止风险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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