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全国水源地专项督查启动: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

首轮全国水源地专项督查启动: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
2018年05月21日 22:55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董瑞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事关老百姓饮水安全,而被视为老百姓“水缸”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水体,更是位列水污染防治“四种水体”(水源地水体、黑臭水体、劣V类水体和排污口水体)之首。

5月20日,首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行动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1426人组成273个专项督查组,对所有涉及到的212个地级市及1069个县,1586个水源地的环境问题进行督查,为期两周时间。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此次专项督查行动重点督办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即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专项行动与前不久开展的“清废行动2018”在督查方式上有相同之处,即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这意味着督查将最大程度排出地方可能造成的干扰和影响,确保督查措施的真正落地。

按照要求,各督查组使用生态环境部提供的卫星遥感巡查监测结果和现场APP,比对地方自查材料,核查各地问题清单是否存在漏报、整改方案是否按进度安排落实等,督查时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可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监测等工作,及时处理。

上述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透露,这273个专项督查组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切实传导压力,他们不替代地方开展工作,而是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水源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同时,还要重点盯紧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强化严督严查,对由此而导致水质恶化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和追责。”该负责人说。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全国水源地第一轮专项督查组长”微信群里获悉,5月20日,督查组已会同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地方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整治进展严重滞后、推动不力的问题或地方政府“不重视,不督促、不整改”的行为,以厘清症结所在,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根据安排,5月21日-22日,各督查组将审核地方提供的市县级专项行动方案、整治方案、会议纪要、基础文件、时序进度以及信息公开等书面材料,同时收集相关纸质证据并由当地政府签字或盖章确认。此后,督查工作将进入现场核查、问题交办、日报以及总结报告阶段。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划、立、治”三项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为此,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在全国启动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求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长江经济带县级和其他地区地级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地区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各省级政府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完成问题排查工作,同时在各地的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下一步,为督促地方依法完成“划、立、治”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多轮次监督检查。

与此同时,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交通穿越、餐饮旅游等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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