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圈 | 中弘累计41.13亿债务逾期 天房、新湖回收公司债券

资本圈 | 中弘累计41.13亿债务逾期 天房、新湖回收公司债券
2018年06月25日 03:19 观点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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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89.45亿股限售股份将于7月2日上市流通

6月24日,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于2015年6月新增及向各方发行116.5亿股股份,向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等4方所发行的约89.45亿股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上市流通)。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2015年6月30日,绿地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116.5亿股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18亿股增至121.68亿股。

其中,向天宸股份、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聚智、珠海普罗、国投协力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12个月,已于2016年6月30日上市流通;

向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36个月,预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因2018年6月30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18年7月2日上市流通)。

2017年4月6日,中星集团因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持有的绿地控股9.28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地产集团。划转完成后,上海地产集团持有绿地控股29.4亿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星集团不再持有绿地控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星集团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由上海地产集团继续履行。

因此,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实际由上海地产集团、城投集团和上海格林兰持有。

公告显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承诺绿地集团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年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不低于165亿元。

此外,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城投集团、上海格林兰承诺,其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中弘股份新增债务逾期2796万 累计逾期41.13亿

6月22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6月21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利息合计金额为2796.38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41.13亿元,全部为各类借款。中弘股份称,公司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并且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6月20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6月14日至6月19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逾期债务利息合计金额为4316.94万元,全部为各类借款。截止6月19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金额为35.14亿元。

中弘股份表示,如果无法妥善解决逾期债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会引起更多的债权人因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提起诉讼(仲裁),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

另根据公告,中弘股份将通过寻求重组、推进库存房产销售及商谈资产出售、加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催收等措施解决逾期债务问题。

天房发展拟将“15天房债”票面利率调至7.50% 投资者可回售

6月24日晚间,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选择上调“15天房债”债券的票面利率至7.50%,投资者可选择回售给发行人。

公司此前已完成2015年公司债券“15天房债”、“122421”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为5年期(3+2年期),债券利率为5.80%;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合格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告显示,“15天房债”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5.80%;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天房发展选择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即“15天房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5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5.80%。每手债券(面值共计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46.4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52.20元。

新湖中宝按债券面值回售部分或全部“15新湖债”

6月24日晚间,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在7月23日以债券面值100元/张回售部分或全部2015年公司债券。

公告披露,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15新湖债,代码为12240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5.50%。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5新湖债持有人可按公告的规定在本次回售申报日(2018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新湖债申报回售,申报代码为100928,申报方向为卖出,本次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15新湖债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本次回售的无条件放弃。

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即新湖中宝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5新湖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的日期,是在15新湖债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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