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放弃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新港物业公司

苏州高新放弃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新港物业公司
2019年08月23日 16:52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8月23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放弃对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获悉,苏州高新的控股股东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的参股公司苏州高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苏州高新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增资后苏州高新对自来水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11.72%下降至7.10%。

苏高新集团拟对苏州高新的参股公司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苏州高新也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增资后苏州高新对新港物业的持股比例将由15.00%下降至6.87%。

苏州高新表示,放弃对自来水公司、新港物业进行同比例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此外,2019年12月18日,苏州高新将持有的苏州高新景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2552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苏高新集团;又于2019 年7月29日、2019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与苏高新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认购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62亿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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