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银金融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同比增4.2倍至62.55亿港元

高银金融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同比增4.2倍至62.55亿港元
2019年09月26日 09:37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9月26日,高银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实现营业额约6.04亿港元,同比下跌23.9%;毛利为4.59亿港元,同比减少13.2%;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62.55亿港元,同比增加4.2倍;基本每股盈利89.48港仙,不派息。

公告称,营业额下跌主要由于酒品及相关业务产生的收益下滑,惟被物业租赁业务营业额增加所部分抵销。溢利增加主要由于本年度内出售若干从事物业发展业务的附属公司产生的一次性收益约57.28亿港元所致。

负债方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流动负债总额为122.66亿港元,同比减少19.33%;流动资产净值(营运资金)为54.58亿港元,同比增加71.91%。

营运资金增加主要由于该集团于2019财政年度重新融资其短期按揭贷款约102.06亿港元,其中约65.89亿港元乃由长期借贷重新融资。

现金及现金等值及已抵押银行结存款合共为42.31亿港元,较2018财政年度末的2.78亿港元增加约14.2倍。现金及现金等值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年内集团出售何文田两项住宅物业项目的权益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以及在接近年结日提取新造银行贷款约19.62亿港元,以为集团营运资金需要拨资所致。

高银金融表示,2019财政年度为集团整合业务的第二年。年内,集团完成出售其于何文田区两项住宅物业发展项目的股权,并透过间接收购高银金融国际中心额外40%权益,全面掌控其投资物业高银金融国际中心。同时集团亦将物业发展业务的焦点调整至九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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