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5家子公司28.21亿融资提供担保

阳光城为5家子公司28.21亿融资提供担保
2019年10月11日 20:39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为5家子公司共计28.21亿元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20.51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该5家子公司分别为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市俊领投资”),福州蓝骏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福州蓝骏置业”),吉安金晨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吉安金晨房地产”),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辽宁房地产”)和福州光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州光旭阳房地产”)。

其中,阳光城持有47.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俊领投资拟接受建信信托提供的8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深圳市俊领投资100%股权质押,斯比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同时,天安地产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深圳市俊领投资提供3.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市俊领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公司福州蓝骏置业拟接受民生银行福州分行提供的4.5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福州蓝骏置业以其名下项目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福州蓝骏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福州蓝骏置业的股东福州蓝光和骏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公司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按照50%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福州蓝骏置业提供2.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州蓝骏置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吉安金晨房地产拟接受万向信托提供的2.5亿元贷款,期限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吉安金晨房地产以其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公司为吉安金晨房地产提供1.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吉安金晨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拟为公司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21亿元,债权人为华融资产,期限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高校后勤集团以其持有的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辽宁高校后勤集团100%股权分别提供质押,公司对阳光城辽宁房地产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阳光城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光旭阳房地产拟接受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提供的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福州光旭阳房地产以其持有的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福州光旭阳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1.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4.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79.4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81.27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