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购买小米SU7被开除?极越汽车发文回应

员工因购买小米SU7被开除?极越汽车发文回应
2024年04月17日 15:40 新快报

日前,有自称是极越汽车员工的网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自己因为买了小米SU7创始版被公司强制辞退。该博主称,自己在提车小米SU7的5天后被极越开除,而且公司并没有支付赔偿金,开除他的理由是违反竞业协议。

有网友认为“上班不是卖身”“个人账号发喜欢的东西也能被上纲上线”?也有网友认为涉事网友不仅违反竞业协议,还没有职业道德。

4月17日,@极越汽车法务部 发布声明回应此事,称极越汽车并非因姚某某购买某米汽车而予以开除。声明全文如下:

极越方面表示,姚某某身为用户发展部门负责社交媒体/私域运营岗位工作人员,持续为某米品牌进行车友群运营,长期宣发、且只宣发某米品牌车型相关内容,与其所在岗位职责直接冲突,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不竞争义务。公司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于法有据,亦合情合理。极越方面还表示,从未禁止员工购买其他品牌车型,无论员工驾驶什么品牌车辆,公司在工区专属停车场均为员工提供停车位和便利充电补能设施。

据吉利控股集团公众号,2023年8月14日,由吉利控股集团、百度集团联手打造的“汽车机器人战略合作项目”迎来重要进展,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全新汽车机器人品牌“极越”正式发布。“极越”品牌的正式发布,标志着“汽车机器人战略合作项目”向高端智能汽车量产迈出实质性一步。

律师详析“竞业协议”

违反竞业协议有哪些情形?姚某某行为是否涉及?公司开除姚某某的依据是否正当?4月17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个人社交平台发布与所在公司不存在关联性的非营销性质内容,就不存在问题。

员工哪些行为

涉嫌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律师表示,违反竞业协议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员工离职后,单位和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在离职后多长时间,该员工不能到和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去任职,原公司需给其发放相应的补偿金。

还有一种是员工在工作期间,比如说不能同时在和公司业务相同的另一家单位去任职或者帮助进行牟利,一般情况下这些都会写进劳动合同里。但是这个只有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员工要承担一个损失赔偿责任。当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如果在职期间,违反竞业限制,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仅可能面临公司起诉,被追索收入所得和要求赔偿损失,造成了严重损害,甚至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二)》最新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以前只有国企才会有这么一个规定,现在也适用于私企。

上述员工行为

是否涉嫌违反“竞业协议”?

律师表示,如果上述员工有帮助某米进行代销,或者在个人账号里发布了有明显营销内容的信息比如买车可以私信或者可以找某某某,或者帮助有偿运营等情况,那可能会构成违反竞业协议。但如果他只是买了竞品车辆,这是消费者的一个自主选择权。

至于上述员工被指长期宣发竞品车辆的相关信息,首先要看其使用的账号,如果其发布内容没有呈现其是极越员工,没有和极越的关联性,只是作为个人爱好发布微博且不带有营销性质的话,就不存在问题。

当然如果他是在工作期间发布,那就涉嫌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声明中还提到他存在多次无故旷工,那如果这种严重程度达到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是可以对他采取必要的处罚。

而是否与其所在岗位职责发生冲突,需要看其具体工作内容。比如公司说明中提到他“持续为某米品牌进行车友群运营”,如果他只是作为兴趣爱好加入车友群,且是无偿的,那并不涉嫌违反竞业协议,除非是有偿性质。

来源:综合@极越汽车法务部、大河报、中新财经、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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