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为公买苗,属个人行为被判还款

以个人名义为公买苗,属个人行为被判还款
2024年12月23日 08:39 新快报

保安自称是特警,网购手铐、警服,拍视频上网炫耀获赞14万,结果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私下微信采购苗木后破产赖账,声称职务行为拒还货款;电梯加装工程频现分包乱象,工人受伤索赔遭多方推诿。本期案例关注无底线追求流量情形、债务纠纷及工伤责任划分问题。法官提醒,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购买警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冯先生是森某园林公司的股东、监事及工程总监,负责所有工程统筹和苗木采购。有一次,冯先生介绍黄先生向森某园林公司供应苗木,因黄先生属个体经营,无法提供发票,冯先生便找水某花木场作为中间商,与森某园林公司签订合同,提供发票,由黄先生负责供货。

双方交易往来多年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通过电话或微信下单,黄先生备货后送至公司指定工地。经水某花木场与森某园林公司对账结算,水某花木场收钱后再由冯先生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给黄先生。

2021年,森某园林公司破产,欠水某花木场200多万元。冯先生与黄先生对账后确认欠苗款67万元,承诺以名下房产抵债,但未履行。黄先生认为冯先生拖欠货款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清偿货款及利息。

庭审时,冯先生认为自己是履行职务行为,货款应由公司承担,与己无关。双方争论不止,各不让步。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结果:荔湾法院一审判决:冯先生向黄先生清偿货款67万元及支付利息。一审宣判后,冯先生提起上诉。广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有二点:一是冯先生购买苗木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二是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否证实买卖关系。

关于焦点一,冯先生主张是职务行为,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黄先生与公司有交易往来或公司授权其购买。微信记录也未显示其代表公司。虽然冯先生发过“催款事宜联系函”等相关文件,但不足以证明职务行为,且黄先生从未收到公司货款。因此,职务行为主张不成立。

关于焦点二,双方交易习惯是冯先生通过电话或微信下单,黄先生送货至指定工地,双方结算并通过私人账户付款。2021年11月对账单由双方签名确认,证明存在买卖关系。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交易习惯认定双方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法官提醒,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为规避风险,可采取签订书面合同、保留或固定交易凭证的方式保障权益。在一些复杂关系的买卖交易过程中,经手人或代理人不要随便以个人名义去与别人对账或承诺还款,以免陷入风险。

■新快报记者 高京 毛毛雨 通讯员 陈澎 胡梦婷 许艺玲 欧阳鸣鹂 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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