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购满10年可交易

深圳安居房购满10年可交易
2024年12月23日 18:06 新快报

新快报讯  12月2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消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继承、结婚离婚权利人变更等内容。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购房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本次出台的政策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具体规则。根据《处理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申请人为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因按揭贷款为该套安居型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

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高级分析师孙红梅告诉记者,“深圳第一批安居型商品房入市时间为2012年,截至目前,此类房源十年限售期已基本到来,部分业主需要非常清晰的产权管理制度。”孙红梅认为,此次推出的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新规,有助于提高住房资源的合理分配,为安居房流转提供了灵活性。“目前,深圳市正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深圳历年安居性商品房的总规模只有约6万套,因此短期内能够取得完全产权条件并且上市交易的安居型商品房规模并不会很大,对商品房的影响十分有限。”

采写:新快报记者 何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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