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出台办法对消费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 达5级或面临市场退出

银保监会出台办法对消费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 达5级或面临市场退出
2021年01月16日 09:38 扬子晚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表示,银保监会将对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监管评级,实施分类监管。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事前监管,此办法实施分类监管,有助于鼓励企业合规可持续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李冲

消费金融机构分级监管时代来了

评级数值越大风险越大

《办法》设定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共5项: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各部分权重占比分别为28%、12%、35%、15%、10%。根据《办法》,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

监管评级为1级的消费金融公司,是各方面较为健全的机构。

监管评级为2级的消费金融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问题或风险,须引起监管关注。

监管评级为3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整体风险管控能力较弱。

监管评级为4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和风险,甚至危害公司的生存能力。监管中应给予密切关注,增加监管会谈的频率,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降低风险水平、补充资本金,必要时可依法采取限制高风险业务活动、限制股东权利、限制分配红利、责令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监管措施。

监管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风险程度超出公司控制纠正能力,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应责令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对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监管评级结果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专家称,办法及时而必要

据公告,为全面评估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促进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制定本办法。

据《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监管人员应当根据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深入分析风险及其成因,制定每家消费金融公司的综合监管计划,明确监管重点,确定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的频率、范围,督促公司对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银保监会表示,监管评级结果是监管部门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以及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也是实施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的参考因素。

此外,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原则上仅供监管机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公布;必要时,监管机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向有关政府或监管部门通报,但应要求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将监管评级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办法的发布非常及时和必要。”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对不同评级的消费金融公司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有助于奖优罚劣,体现了差异化监管原则和方向。

业内人士表示,对行业而言,差别化监管政策的出台既能起到行业筑底的作用,又有激励竞争的作用。对头部合规公司有更强的积极发展动力,对中部企业有更好地示范引导作用,对尾部企业有更强的压力和紧迫感。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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