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和天猫是售假的“帮凶”还是“受害者”?

淘宝和天猫是售假的“帮凶”还是“受害者”?
2018年06月20日 09:42 电鳗快报

《号外财经》文 / 杨力

5月22日,一则致歉声明出现在淘宝网首页公告栏。发出致歉声明的谢某某、张某某、苏某某是义乌市法院在今年3月判决的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的被告人。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张某某与谢某某合谋,在明知“VANS”商标系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从案外人唐某某处购进标有“VANS”商标的假冒帆布鞋,通过被告苏某某注册的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共计货值人民币53.211万元。之后,张某某、谢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义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各处罚金30万元。

2017年8月,原告淘宝网再次以谢某某、张某某恶意售假,导致淘宝网商誉损害为由,向义乌市法院提起诉讼,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还有提供网店的苏某某。

今年3月,义乌市法院作出判决:3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损失1万元,共同承担原告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之后,3名被告服从法院判决,并于5月22日在淘宝网刊登道歉声明。

受害者还是帮凶?

此案的判决结果公布后,网络上一片叫好声,有律师认为,判决售假者在平台上致歉是一种创新打假模式;也有人为阿里巴巴叫好,张某某、谢某某之所以落网,就是得益于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向义乌警方提供的线索,阿里巴巴“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内部共识把打击假货放在了一个极高的阶位上。

《号外财经》通读了该判决书,总感觉缺少了点儿什么,淘宝网作为原告获得了1万元的损失和2.5万元律师费赔偿,并收到了被告的赔礼道歉声明。而在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此次售假中的最大受害者——消费者。

淘宝网为卖家提供平台,就像一个为各种商贩提供摊位的市场管理者,理应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如果它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理应受到称赞,但如果它没有尽责,也理应受到处罚。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前段时间郑州杜先生的遭遇说明了一些问题。

2016年10月,郑州的杜先生在淘宝上买了个名为老板牌的抽油烟机,但竟然是个假货,杜先生将淘宝平台和卖家一起告上了法庭,但是一审结果出来以后,判决卖家赔偿十倍,但是淘宝却没有任何责任。杜先生说淘宝没有起到质量监督的责任,而且提供的卖家电话是无效的,于是提出了二审。

3月28号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5月10日,杜先生拿到了等待已久的判决书,结果却是维持原判,淘宝不承担连带责任,对此,杜先生非常气愤,并决定申诉到底。

二审中,淘宝的辩护律师声称,淘宝面对这么大数量的商家和店铺,不可能全部进行审慎义务。但是,从案件开庭审理以来,卖家始终没有现身,而淘宝平台提供的卖家电话也无法打通,杜先生坚持认为,淘宝在这起案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店铺是卖家在淘宝网上开的,淘宝网不能拿技术达不到,尽不到审慎义务为由,让消费者来为此买单。而且,此案中的涉事商品是老板电器,它在家电行业是个知名品牌,淘宝网完全可以核实卖家有没有销售资格,有没有获得商家的授权许可。

确实,过去几年,阿里巴巴在打假上一直在努力,但消费者们还是不断从淘宝网和天猫上买到假货,2014年,笔者曾在淘宝网上买到了假U盘,几次投诉后,未果;上个月,一位黄先生向《号外财经》反映,他在更加“高大上”的天猫直播里买了一块翡翠石头,切开一看发现是一块大理石表皮包裹着的人工合成材料。

未来,不论淘宝还是天猫,如果仍以商家和店铺数量太多而不能尽到审慎义务为由来“搪塞”消费者,消费者买到假货的次数将很难减少。

打假的业绩不重要?

5月4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季度(“2018财年第四季度”)以及财务年度(“2018财年”)业绩。

第四季度阿里集团收入同比增长61%至619.32亿元,中国零售业务、阿里云及国际零售业务的收入持续强劲增长,季度增幅分别达到56%、103%及63%;中国零售平台的移动月度活跃用户于3月底达至6.17亿规模,较2017年12月底劲增3,700万,同比增幅达22%。中国零售平台的年度活跃消费者增加至5.52亿,较截至2017年12月底止12个月增加3,700万,创下集团上市以来的最高纪录。集团经调整EBITA(息税摊销前利润)为168.05亿。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季度盈利同比增长35%至140.99亿元,摊薄后每股盈利为5.73元,自由现金流达85.64亿元。

2018财年全年,阿里巴巴集团的收入增长58%至2,502.66亿元,中国零售平台的全年GMV同比增长28%至48,200亿元,较2017财年的GMV同比增幅22%加速。年内GMV增长的动力来自于天猫实物商品GMV劲增45%,核心电商业务全年收入增长60%,增幅亦为上市以来最大。2018财年,集团经调整EBITA同比增长40%至970.03亿元。按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集团全年盈利同比增长44%至832.14亿元,摊薄后每股盈利为32.86元,全年自由现金流达993.62亿元。

通读阿里巴巴的业绩新闻稿,《号外财经》不得不感叹其强劲的增长势头,但在整篇新闻稿中,没有任何一个字提到阿里巴巴过去一年在打击假货上取得的成就。也许未来,只有当阿里巴巴把打击假货的成果写到业绩报告中时,才能说明公司真的已经把打假放在了一个极高的阶位上,只有到那时消费者才会在淘宝网和天猫上免遭假货的伤害。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