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价惨重!两家机构遭深交所重罚

代价惨重!两家机构遭深交所重罚
2024年05月15日 11:01 证券时报网

中介机构若执业流于形式、履职缺位,可能会面临惨重代价。

继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造假案涉及的中介机构处罚后,深交所5月14日对华西证券、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也开出“罚单”。

其中,华西证券、大华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处分,这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中介机构实施“资格罚”。

上述处罚将影响两家中介机构在全市场的在审项目和执业服务,也就是说除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外,债券业务也将受到冲击。同时,本次处分结果将在上交所、北交所实施监管互认,实际影响面覆盖全市场。就在当天,华西证券保荐的一单科创板IPO项目因此中止发行注册程序。

相关执业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华西证券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被予以2年暂不受理文件的处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2名签字会计师被予以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顶格罚”,1名签字会计师被予以1年暂不受理文件的处分。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上述5家中介机构并不是金通灵造假案的“始作俑者”,但它们对公司异常情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审计、尽职调查等工作失效。此次深交所“重拳出击”,就是对履职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严厉惩戒,对市场形成震慑效应。

注册制下首次中介机构“资格罚”

“金通灵造假案”的冲击影响仍在持续。5月14日深交所对4家券商及1家审计机构采取“雷霆手段”。

深交所表示,对金通灵2020年定增项目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暂停期限为2024年5月14日至11月13日;同时对华西证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名项目的签字保代被给予2年暂不受理文件的处分。

对于担任金通灵2017—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0年定增申报会计师的大华所,深交所同样给予6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并公开谴责。2名签字会计师被给予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顶格罚”,1名签字会计师被予以1年暂不受理文件的处分。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这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直接关系到中介机构及相关执业人员能否执业,属于处分中的“重拳”,将影响两家中介机构在审项目和执业服务,达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效果。

具体而言,中介机构不仅股权融资类业务受影响,债券融资类业务同样受冲击。同时,本次处分结果将在上交所、北交所实施监管互认。这意味着,深交所本次作出的纪律处分实际影响面覆盖全市场。

就在5月14日当晚,影响已经出现。华西证券保荐的一单科创板IPO项目佳驰科技原本在今年3月已步入“提交注册”环节,如今因保荐机构被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的监管措施,该项目中止发行注册程序。

此外,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中,作为主承销商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东吴证券及2名项目负责人也被通报批评。

就在前一日(5月13日)江苏证监局已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此轮处罚持续发酵与“金通灵造假案”性质恶劣有关。据悉,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在上述长达6年时间内,金通灵多次资本运作,如定增、发债、并购重组,中介机构本有多次机会发现上市公司重大异常情形,却没有进一步核查。如今中介机构责任难逃。

“轻视持续督导”心态不可取

除上述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收到“资格罚”罚单外,另有2家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因在持续督导期间存在一定违规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

根据深交所5月14日的公告,担任金通灵2017年定增项目保荐机构的国海证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年度至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国海证券及2名项目持续督导的保代被深交所实施通报批评。

光大证券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时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年度至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光大证券及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员被深交所实施通报批评。

深交所相关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本次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光大证券和国海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表明深交所压紧压实持续督导责任的态度,倒逼中介机构摒弃重承揽承做、轻持续督导的心态。

履职缺位难逃严厉惩戒

近期,从严从快查办的恶性违法违规案件,释放出强烈的“严监管”信号。

4月12日新“国九条”出炉后,“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不是一句空话。证监会和交易所正通过强化“资格罚”重处分、加大立体追责力度、严格退市标准等雷霆手段,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

在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案件中,中介机构虽不是造假案的“始作俑者”,但也难辞其咎。正因为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异常情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进一步核查重大异常情况,导致审计失败、尽职调查失效。

以大华所为例,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在监管揭示的违法问题中,未有效实施建造合同业务现场监盘程序、回函异常、项目现场进度与审计机构审定进度不一致等情况,时有发生。

中介机构每一次的“放水”,就是对上市公司每一次造假的纵容。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已迫在眉睫。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对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重拳打击,对履职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严厉惩戒,就是向市场亮明监管态度和决心。今后,深交所对于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用好用足暂不受理、公开认定等‘资格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校对: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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