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挂的宝坻|宝坻再补货,两宗宅地12亿挂牌

开挂的宝坻|宝坻再补货,两宗宅地12亿挂牌
2018年03月24日 15:33 乐居网天津

继本月22日后,宝坻再补货,津宝(挂)2016-104号和津宝(挂)2017-073号地块于昨晚八点左右挂牌亮相。

津宝(挂)2016-104号

该宗地位于宝坻区潮阳大道与渠阳路交口东南角,四至为:东至钰华街,南至云山街,西至渠阳路,北至潮阳大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地平整。

地块位置图

根据挂牌文件显示,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12.46万平方米。

容积率:居住用地1.0-1.8(兼容不大于15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商业用地1.0-2.5。

建筑密度:居住用地不大于35%、商业用地不大于60%,绿地率:居住用地不小于40%,建筑限高:居住用地80米、商业用地100米。

另外,还要求,该宗地内公共设施配置要求:配置居住小区级社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050-2300平方米,环卫清扫班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应将居委会、物业、社区警务室、公厕以及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的微利型便民性服务网点集中设置行政超市,并于首期建设。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5.61亿元,以其体量折算,起始楼板价约合3927元/㎡。最高限价为7.48亿元。

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商业建筑面积阶段(不包括上述自持商业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竞买人竞报的商业建筑面积达到上限时,转为竞报自持规划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

竞买人竞报的自持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商业、居住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竞买人竞报的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上限为88300平方米、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94700平方米。

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自持住房建筑面积。受让人对自持8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竞报的自持商业建筑和自持住房建筑不得办理销售许可,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

津宝(挂)2017-073号

该宗地位于宝坻区南三路与望月路交口,四至为:东至天津京宝置业有限公司用地,南至景苑街,西至望月路,北至南三路(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出让土地面积6.64万平方米,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50米。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6.495亿元,以其体量折算,起始楼板价约合6115元/㎡。设置最高限价为6.516亿元。

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101600平方米,此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此外,根据挂牌文件,该地块位于宝坻新城整体规划范围内,2号还迁安置区域周边,为提升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周边规划有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公共设施,根据宝坻区财政核算,并经宝坻区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受让人须另行支付教育建设资金、医疗公共服务资金15000万元。受让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起60日内与宝坻区有关部门签订协议,另行交付该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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