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4〕811号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怀化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相关规定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气价联动机制,联动上调长沙市等11个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统一联动上调0.309元/立方米,具体价格见附件。部分城市燃气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进行清算,统筹考虑。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当地政府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强化保供稳价责任,优化气源采购价格,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加强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迎峰度冬工作。
3、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按规定做好购销价格公示公开和终端销售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长沙市等11个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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