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吸引新设外资金融机构落户 支持境外主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业务

上海吸引新设外资金融机构落户 支持境外主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业务
2020年12月28日 17:4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网

  上海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葛平12月28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未来,上海将朝着具有更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迈进,支持更多境外主体参与上海金融市场业务,“在原油期货、20号胶等期货基础上,将继续推出航运指数、原油期权等国际化金融产品。”

  开放是上海的城市特征和最大优势。葛平表示,上海始终站在我国金融开放最前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高效的政府服务举措使上海一直是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的首选之地,无论是数量还是业务规模上海始终稳居全国第一。

  据透露,总部在沪的外资法人银行占全国一半以上;法人银行资管规模占全国80%以上;资产规模排名前10%的全球资管机构在上海都设有机构;全国32家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有29家设在上海;上海外资保险机构和原保费收入均占全国一半。

  葛平介绍,一批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机构今年相继在上海落户,包括全国首家外商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全国首家外资再保险公司、全国首家外资独资的人身险公司等。此外,首批新设外商控股合资券商、首家外资控股合资理财公司等今年也相继在上海开业;首家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和一批外资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外资控股的合资券商先后获得监管部门的批筹,其他一系列开放的项目也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未来上海将朝着具有更强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迈进,积极营造国际一流的金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上海,进一步加强上海金融对外开放,积极推动外资参与上海的金融市场业务。”葛平表示。

  具体为:一是将进一步吸引新设外资金融机构落户,继续推动引领性、首创性项目落户,鼓励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在沪设立独资或者合资的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养老金管理和投顾等公司。

  二是将支持更多在沪外资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申请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资格,证券基金托管资格以及非银业务等资格,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外资活跃度和主动性。

  三是将支持更多的境外主体参与上海的金融市场业务,在前期原油期货、20号胶等期货基础上,继续推出航运指数、原油期权等更多国际化金融产品。

  此外,上海还将继续优化沪港通、沪伦通、债券通等机制,继续推进ETF互通,支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和境外市场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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