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ETF集合申购业务今日开通

注意!ETF集合申购业务今日开通
2021年01月26日 15:0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资本邦

  1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近日,8家基金公司旗下ETF集体公告,1月26日起开通集合申购业务。至此,市场上规模逼近8000亿的股票ETF产品,在今年迎来突破性进展。

  8只ETF参与集合申购试点

  上述参与集合申购试点的8只ETF,分别为华夏上证50ETF、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南方中证500ETF、富国上证综指ETF、博时中证500ETF、广发创业板ETF、易方达深证100ETF和嘉实沪深300ETF。据悉,它们均为规模较大、流动性较好的宽基ETF。

  相关公告显示,集合申购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在不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以符合条件的单只或多只标的指数成分证券为对价,在规定时间内申购ETF基金份额的行为。这种机制是对ETF现有认购和申购机制的有益补充。

  其实,早在2004年国内首只ETF推出之际,集合申购就已经写入基金合同,但直到2017年,ETF集合申购才正式迈出实质性一步。沪深两市交易所都曾表示,正在研究推出ETF集合申购机制,并将持续推动ETF集合申购业务试点和常态化。

  有业内人士表示,集合申购可以有效帮助潜在投资者转换自身持仓为看好的ETF品种,在不损害ETF原有持有人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集合申购持有人原有股票的冲击,能够实现多赢的效果。

  采用“份额申购”原则

  集合申购可以说是国内ETF的一种新业务,具体如何去开展,相关公告内容显示:基金集合申购采用“份额申购”原则,即集合申购以份额申请。投资者集合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根据相应的集合申购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办理集合申购的投资者应当提前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服务协议,集合申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投资人集合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用于参与集合申购的证券若是沪市股票,需为在上交所上市且在集合申购开放日前30个交易日振幅小于30%的标的指数成分证券,且停牌证券不得用于参与集合申购;若是深市股票,规则也保持一致。

  在交收效率上,基金管理人应自T+1日起对参与集合申购的证券进行调整,T+9日后第1个工作日完成清算交收。对于集合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也做出了“投资者在其对应的集合申购退补款交收完成前不得卖出或赎回”等五大风险提示。

  谈及集合申购的优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集合申购虽然也是用单券或多券进行申购,但由基金公司代为调仓成指数结构,符合完全复制指数的要求后,才会真正将ETF“交付”参与换购的投资者,期间发生的损益由集合申购投资者自行承担,不影响原有ETF份额持有者的利益,可保障ETF整体有效跟踪。

  目前,海外市场ETF集合申购已经是一项非常成熟的业务模式,业内人士也看好集合申购在国内的发展前景。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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