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云地产用假证明办竣工验收备案 为翰德集团子公司

潮云地产用假证明办竣工验收备案 为翰德集团子公司
2021年01月28日 07: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北京市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潮云地产”)罚款20万元,其存在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密建)字[2020]第710056号。记者查询发现,北京潮云地产为翰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德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依据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该条规定如下:“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公示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预售商品房住宅项目公示信息显示,北京潮云地产为溪水花园项目的开发商。溪水花园项目位于密云区溪翁庄镇溪翁庄村。

  北京潮云地产成立于2002年12月25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天同安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5000万元。天同安泰(北京)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翰德集团持股100%。

  官网显示,翰德集团是一家大型的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已经形成集地产投资、实业投资、AMC资产投资运营三大板块的战略发展布局。天同宏基前身为潍坊市高新区城市建设发展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8年变更为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2年间,累计开发800万平方米,当前土地储备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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