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规定,四通新材收监管函

因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规定,四通新材收监管函
2021年02月24日 10:01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资本邦

  2月2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四通新材(300428.SZ)收到创业板监管函。

  2019年3月,四通新材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净额为4.91亿元。

  2020年1月,四通新材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原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和100万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变更为“年产14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和100万套汽车高强铝悬挂零部件项目”和“年产26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其中“年产260万只轻量化铸旋铝合金车轮项目”由四通新材子公司NewThaiWheelManufacturingCo.,Ltd.(以下简称“新泰车轮”)实施。新泰车轮于2020年7月14日以募集资金5246.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超过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新泰车轮于2021年1月27日将相关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通新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6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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