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投资者维权索赔案一审判决赔付17% 部分投资者已上诉

ST抚钢投资者维权索赔案一审判决赔付17% 部分投资者已上诉
2021年03月09日 16:1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网

  ST抚钢3月4日晚间公告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4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文书显示,法院已受理138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2033.6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138个案件仅是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4日期间的新增案件,并非全部。截至公告日,ST抚钢收到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有764例,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13489.84万元。”3月9日,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参加起诉的部分投资者已经拿到了一审胜诉判决书,获得法院判决支持的投资者范围是:自2011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抚顺特钢600399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的受损者。

  对上述范围的投资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投资者损失与ST抚刚虚假陈述具有因果关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申万钢铁行业指数、申万特钢行业指数并参考抚顺特钢公司股价跌幅,酌情确定系统风险等因素对股价的影响为83%。抚顺特钢公司在扣除系统风险后,对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承担17%的赔偿责任。

  “在我们代理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投资者不认可一审法院作出的17%赔付判决结果,已选择了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少数没有上诉的投资者已拿到了赔偿款。”臧小丽律师对证券时报记者介绍说,ST抚钢因连续八年财务造假(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造假手法包括虚增存货、虚增在建工程、少计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等,累计虚增利润超过19亿元,造假涉案的金额累计约80亿,被中国证监会开具顶格行政罚单。罚单落地后,受损的抚顺特钢股票投资者开始向沈阳中院起诉索赔。

  臧小丽律师认为,抚顺特钢将明明已经亏损的业绩通过造假虚构成盈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违法持续时间长。造假事实曝光后,抚顺特钢股票多日停牌、股价连续跌停、公司破产重组等,后果严重,这些皆因虚假陈述所致。基于上述客观事实,律师认为,投资者的损失主要不是系统性风险所致。

  截止到目前,已经上诉的案件,尚未收到二审法院开庭通知。本案尚在索赔有效期内,未参加起诉的抚顺特钢投资者仍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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