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畅通举报渠道 专家建议完善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

监管部门畅通举报渠道 专家建议完善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
2021年05月19日 02:0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包兴安

见习记者杨洁

近日,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有相关方涉嫌合谋实施不法行为等问题,根据交易所核查情况,证监会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证监会表示,欢迎市场各方特别是了解情况、掌握证据的人士,通过常规渠道举报证券期货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秩序。

记者登录证监会官网注意到,在官网首页右上角,“举报专栏”被置顶。点击“举报专栏”进入后,网站提示需要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名称)、身份、地址等信息,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实、详细线索和客观证据,以供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进行核查。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监管部门设置举报常规渠道,以及设立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有助于在扩展监管视线的同时,呵护市场稳定,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的监督是保障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举报奖励制度可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强化对资本市场的监督,降低证券监管执法成本,完善资本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据记者梳理,2019年以来,证监会已对8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工作暂行规定》),证监会对提供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案件线索的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并作出行政处罚后给予奖励;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证券法增加了举报奖励制度,其中明确“对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举报。对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在此基础上,为方便社会公众举报,中国证监会已设立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专门负责处理可以作为稽查案件调查线索的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互联网站开通的举报专栏、信函、来访和电话的方式向举报中心举报。除此以外,中国证监会派出的各地证监局也受理和处理举报工作。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举报奖励制度,董忠云认为,可以提高对举报人奖励上限等。“除了奖励之外,还要从法律层面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强化举报保密措施,防止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泄露。”

朱奕奕认为,在现有资本市场举报奖励制度的基础上,一方面应明确多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有效线索时的奖励分配原则;另一方面应在身份保密的基础规定上,对举报严重证券违法违规和重大投资风险隐患的投资者,设置更全方位的保护机制。

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专家丁继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新证券法中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出台保护举报人的专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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