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04月22日消息,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因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社区三馆东路万科里街B1-23A24A、24B、23B、22A、22B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被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3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这一行为违反了规定。
韵岚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构成了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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