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广州市增城惠佰家商行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州市增城区烟草专卖局罚款5616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增城惠佰家商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该商行使用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共270条,其进货总额为62400元。
广州市增城惠佰家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粤烟法[2023]9号)附件1《广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执法标准》第9点,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因此被罚款人民币56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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