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观点网
观点网讯:4月29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显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通红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
因工作需要,吴通红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吴通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吴通红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辞职后,吴通红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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