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4月30日消息,永丰县元汇物流有限公司因车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赣DL9353),被吉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卸货并罚款人民币12500元。
据公告内容,永丰县元汇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赣DL9353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永丰县元汇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构成了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规行为。因此,吉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其实施了卸货,并罚款人民币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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