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等多人因关联交易未披露,被处以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荣联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等多人因关联交易未披露,被处以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05月15日 17:45 金融界网站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4年5月15日,中国北京证监局公告,荣联科技集团(以下简称荣联科技集团)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东辉、时任总经理闫国荣、财务总监张旭光因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证监局决定对他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北京证监局要求他们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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