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矿产资源法》《能源法》的实施,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将不断涌现,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多位矿业法治专家今天(20日)建议,尽快出台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的新一轮矿产资源整合政策,有效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
在今天召开的自然资源部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矿业法治专家委员会(下称“矿业法治专委会”)成立大会暨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专家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表示,我国登记在册的呆矿众多,未登记的呆矿数量更多且基数不明。
专家们调研发现,目前登记在册的矿业权中,有些县市无法正常勘查、开采的呆矿达50%以上,个别县市呆矿高达80%以上。此外,还有大量过期但没有注销的矿业权。这些没有注销的矿业权或者是因为环保安全等问题被关、停、退出,或者是到期因为种种原因不给延续,或者因为资源整合处于无证状态。
“大量呆矿的存在,阻碍了我国矿业的正常发展。”矿业法治专委会主任委员曹旭升介绍,目前我国至少有4万个采矿权处于呆死状态。每个采矿权取得成本和矿建成本平均按1亿元计算,估计有价值4万亿元的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处于呆死状态。而如果能盘活这些呆矿,将激活至少万亿元投资,增加大量采矿产能,助力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减少矿业走出去风险,还能化解纠纷,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税收。
对此,矿业法治专委会建议,尽快出台盘活呆死矿化解地方债和企业债的新一轮矿产资源整合政策;重启并支持北京国际矿业权交易所链接涉矿央国企和上市公司,调动社会资本盘活呆死矿和资源整合,促成矿业权交易和股权交易;北京建设矿业服务一体化创新产业园区。
矿业法治专委会成立恰逢《矿产资源法》与《能源法》即将实施的关键时期。“随着法律的实施,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将不断涌现,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曹旭升说,作为自然资源部的智库型协会,矿业法治专委会将凝聚有经验、有能力、有担当的矿业法治人才,共同参与矿产能源法律制度的重构以及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相关工作。
矿业法治专委会吸纳了来自自然资源管理、公共管理、安全生产、法律等多领域的专家学者,专家成员包括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原副校长姜耀东,自然资源部矿法修改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部中心主任李显冬,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孙佑海,应急管理大学(筹)副校长、应急部安全大检查专家组组长徐立,矿业立法专家、原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副主任魏铁军,矿政管理专家、中国地质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朱振芳等。
中国老科协自然资源分会会长关凤峻表示,矿业法治专委会将充分发挥前台执业律师与后台老科技工作者的各自优势,构建独具特色的专家咨询研究平台与智库,为我国矿业法治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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