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善款背后的信任裂痕

200万善款背后的信任裂痕
2023年11月03日 10:57 法治周末

视觉中国供图

《法治周末》记者 杨代媛

四川成都2岁女童被烈性犬咬伤后,女童家人发起的网络筹款又一次引发热议。

10月25日,轻松筹官方微博发布退款说明,称受伤女童于10月23日转出ICU,情况比较稳定。经与发起人沟通,轻松筹将对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全额原路退回。

面对女童的遭遇,有爱心的网友们在短短5个小时之内便筹款200万余元,可此后,一些面对女童家境、筹款是否规范等问题引发了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认为自己的善心被利用,纷纷发起了退款。

本是善意的举动,缘何又引发极大争议?

爱心捐款引发的舆论风波

据了解,女童在被咬后两天,其家属便在网上开始了筹款,由于该事件影响恶劣,短短5个多小时,8.7万名网友纷纷献出爱心,筹款200万余元。

但此事却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波。

有网友认为“应该找狗主人赔偿”,有人认为“要花费这么多钱吗?请公开费用明细”,也有人认为“愿意捐就捐,说这么多干什么”。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在筹款页面中的“求助故事”一栏的末尾有这样一段话:“以上内容由爱心人士根据患者涵涵实际情况转述,相关病症及医疗过程情况属实,筹款用到我女儿涵涵医疗费用上,这个我向大家保证。”

而此后,面对网友的质疑,女童母亲也回应称:“女儿涵涵现在华西重症监护室治疗,目前还在昏迷状态,每天的花费大概1万元左右。项目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余会转捐慈善基金会中。”

但这并不能平息网友的“怒火”。此前,关于孩子的家境、与狗主人关系之类的猜测谣言四起,一时间让网友难分真假,认为自己的爱心被利用,纷纷要求退款。

10月25日,轻松筹平台发布退款声明,称女童已转出ICU,情况较为稳定,经与发起人沟通,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将于1至7个工作日全额原路退回,并重申轻松筹不收取手续费、服务费。

之后,女童母亲解释了筹款的原因,并再次感谢大家危难之际伸出援手,这份恩情永远铭记。

10月26日,轻松筹平台显示,目前被狗咬女童的200万元捐款已基本退完,仅剩2人的30元善款长时间未能退回。

对于网友的质疑,《法治周末》记者咨询了云南珠源刑辩姜德飞律师,他表示,网友捐款不影响狗主人赔偿,首先,此筹款具有社会公众捐款性质,从法律角度来说是赠与,形成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被狗咬女童”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法律关系,该笔筹款显然属于社会公众对于女童的自发赠与,并不是对侵权人狗主人的帮助,更不是一种赔偿。其次狗主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女童被撕咬,应承担的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为狗主人的责任,与他人的赠与无关,无论女童是否获得捐款的赠与,均不能免除狗主人的赔偿责任。

善心被利用 网友怕了

复盘这起募捐的操作流程,似乎确有不妥之处。

2020年8月,轻松筹、水滴筹、爱心筹等互联网大病求助平台签署了自律公约,个人单次求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平台审核并公示后发起筹款链接。然而,在这次事件中,轻松筹没有获得相关证明,便设立了目标200万元的求助链接。对此,轻松筹工作人员解释,考虑到孩子当时情况“确实非常危急”,“在家属跟医院沟通之后,由家属自己预估了这么一个金额,我们给她发起了(互助筹款链接)”。

正是这样一个不够规范的操作,让整个事件的发展进入到一个预料之外的境地。

近年来,一些网络大病平台的出现让一些困难家庭得以通过网友的爱心治疗重疾,但也有不法分子伪造相关链接,山寨平台,借此骗取爱心网友信任,将“爱心捐款”据为己有。

这样的案例一次又一次地刷新了网友的底线,让他们捐款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小全是一位宠物救助站的运营者,多年来,救助站的维持都靠爱心人士的捐赠。小全告诉记者,她能够理解网友们的不信任,因为一些平台的审核并不严格,“换我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捐钱”,尽管如此,每一笔救助站的捐款她都做了详细的记录,而这些捐款都用于购买狗粮。

几年前,来自云南的刘敏(化名)在由于丈夫生病,家境一般的她选择了在轻松筹平台向网友求助。刘敏告诉记者,要进行筹款,首先要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册等,此外还必须提供住院病历、病情说明等资料交由平台审核。

随后,网友们的筹款一一打到了她的银行账户,“网友们很给力,我们也很感谢网友的爱心,正是因为他们,我丈夫才得以重获新生”。刘敏说,在治疗完成后,网友们的爱心捐款并未用完,她又将剩余的钱全部捐了出去,“不能随便利用别人的爱心,这些钱还可以帮助其他人。”但刘敏表示,在钱打到私人账户后,平台没有继续监管,对于款项用完与否、未用完的款项如何使用,“都没管”。此外,对于平台是否抽成的问题,记者得到了刘敏肯定的答复。

对此,姜德飞表示,根据慈善法规定,捐款人发现捐赠的财产被不合理使用的,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资助财产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对于个人发起的募捐因在性质上属于赠与,在赠与的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只在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未将个人求助纳入规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对个人求助有所规范,但未要求众筹平台对求助信息进行信息审核,仅规定了平台有风险防范提示义务。”姜德飞认为,平台不仅应该尽到信息审核的义务,还应该履行全过程善款使用跟踪监控义务以及审核义务履行不到位的责任追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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