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涉及的九次方股权转让纠纷案

电魂网络: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涉及的九次方股权转让纠纷案
2021年01月04日 18:50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郑蕊)1月4日,电魂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与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叁寿、陈学赓、严琳、陈柏霖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法院已于1月4日受理了该案件。

公告显示,2019年5月,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叁寿订立《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约定由原告从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标的公司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标的公司”)0.4%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000万元。协议签订后,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支付转让款3000万元,完成了约定的义务。但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叁寿及标的公司怠于履行约定的义务,使得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始终无法受让股权成为标的公司股东。

因此,杭州电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并判令共青城优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原告退还转让款300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期间补偿570万元(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此后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算,直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共计3570万元。此外,王叁寿、陈学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严琳、陈柏霖对上述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