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

3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
2018年03月01日 16:56 北青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3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主干技术标准共五项监管规则。这也意味着,我国已经初步建成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是继偿二代之后保监会制定的又一重要监管工具,也是支持提高偿付能力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引导保险资金稳健审慎配置,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充分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蒲长廷

从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现金流等角度 全方位评估公司资产负债风险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表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总体框架是一个办法和五项监管规则,一个办法即《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五项监管规则主要包括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的能力评估规则与量化评估规则,以及资产负债管理报告规则。

“整套制度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综合评估各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能力和匹配状况,依据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构建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贾飙表示,能力评估规则是从目标策略、组织架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系统模型、绩效考核等方面提出监管规范,促进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形成有效的正反馈机制。比如,规定组织架构应包括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四个层级,明确账户管理、程序流程、数据交互等方面应当满足的标准,规范了模型的最低输出功能,要求将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情况纳入公司考核体系等。

此外,量化评估规则是通过构建模型和进行压力测试,从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和现金流等角度,全方位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有效识别和计量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比如,期限结构匹配衡量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匹配程度,控制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成本收益匹配衡量保险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现金流匹配衡量公司是否能够维持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另外,管理报告还规则规范了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内容、报送方式以及独立第三方审核要求。

评估指标可有效识别保险公司风险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资金监管处副处长杜林表示,从从测试情况来看,一是评估结果符合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建设初期的现状,由于能力评估规则对制度、流程、模型等均有硬性要求,行业整体测试得分偏低,说明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监管规则的运行,各公司普遍重视加强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预计总体得分将会逐步上升。

此外,杜林还表示,评估标准可以区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的高低,总体上看,大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相对较强,中小公司在内控流程、模型工具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评估指标能够有效识别错配风险较大的重点公司。”杜林举例表示,比如,用资产调整后的期限缺口来衡量“短钱长配”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错配风险,用规模调整后的久期缺口来衡量“长钱短配”公司面临的再投资风险,用沉淀资金缺口率来衡量财产险公司规模不匹配的问题,这些指标均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力。

对能力较低的C、D类公司 实施针对性监管

据介绍,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自发文之日起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继续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及时评估完善,暂不针对各保险公司的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正式运行后,保监会将根据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对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的监管政策,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逐步构建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杜林表示,试运行结束之后,对于C类公司保监会初步考虑有下发风险提示函、下发监管函,进行专项的压力测试,进行现场检查等常规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于D类公司,错配比较严重的公司,将限制投资比例限制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此外,还从业务端限制,负债端的业务范围也会进行相应的一些规范。

下一步,保监会将搭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指导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在试运行期间对季度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加快出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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