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董事长受贿600余万元获刑 国泰君安行贿75万元

国企董事长受贿600余万元获刑 国泰君安行贿75万元
2018年07月18日 23:51 直面传媒

日前,原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光受贿一案尘埃落定。经认定,杨光在职期间收受贿赂金额达600余万元。

引入瞩目的是,在众多行贿者中包含了知名券商—国泰君安。判决显示,为获得上市公司兴蓉环境的债券项目承销,国泰君安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5次向杨光行贿现金,合计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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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任董事长相继“落马”

出生于1959年的杨光,2013年10月被选举为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两年后,成都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免去了杨光的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党委书记职务。事实上,就在被免职前,成都市纪委已开始对其立案调查。

2015年9月,相关部门通报:杨光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此后,他与成都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高华涉嫌受贿案由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资料显示:交投集团、兴蓉集团均系国有独资公司,兴蓉投资股份公司系兴蓉集团控股公司。

在杨光接任兴蓉集团董事长之前,兴蓉集团就曾发生过腐败案件。就在杨光接任一年后,他的前任谭建明因犯受贿罪被判死缓,成都兴蓉集团原总经理王文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指控内容显示,杨光敛财的渠道五花八门。其中涉及社区片区排水工程、自来水工程监理业务到地下停车场项目工程、路面维护整治等项目。

如2009年至2013年,杨光利用担任交投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之便,接受熊某在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的请托,为熊某挂靠的公司承揽成都市成华区同乐新型社区片区排水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于2009年至2015年多次收受熊某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

而熊某逢年过节、聚会时常给杨光送钱。

在杨光受贿赃物中,包括一幅鹤寿图。2015年,杨光利用职务之便,促成兴蓉投资股份公司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达成《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在供排水及环保产业相关领域合作开展项目,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此送给杨光价值人民币7.13万元的鹤寿图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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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国泰君安为拿项目  行贿75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注意到,在行贿名单中送钱最多的是林某。

2011年至2015年期间,林某挂靠的公司入选了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库、承揽工程,杨光为其提供了帮助。为此,杨光收受林某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35万元及出资人民币94.5万元购买的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15年下半年,杨光转让新力公司股份,获利人民币117.39万元。

此外,知名券商—国泰君安也名列其中。判决内容显示,国泰君安为承销债券,5次给杨光送钱。

2014年,杨光利用担任兴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为国泰君安公司承销兴蓉投资股份公司该年度公司债券项目提供了帮助。为此,在2014年至2015年先后,他五次收到国泰君安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75万元。

此外,2010年至2015年,杨光接受了邮储银行成都分行党委书记胡某、副行长徐某、原邮储银行成都市高新区支行行长陆某在存款业务上给予关照的请托,多次收受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5万元。

最终,杨光被认定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股份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50.63万元、欧元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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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经鉴》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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