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深1井试采地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川深1井试采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川深1井试采地面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阆中市天宫乡石狮村15组
建设内容:新建川深1井试采井站1座,川深1井井口天然气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后,就近通过连接管线接入外输管线,管输管线由下游用户自建,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设计开发配产天然气5×10m4m3/d,站内划分为工艺流程区和辅助生活区;工艺流程区包括:水套加热炉撬1套,卧式重力分离器撬1套,钢制采出水罐1座,放空分液罐撬块1套,放空立管1座,消防砂池及消防器材存放柜等。辅助生活区包括配电间1座,值班室及机柜间1座,移动式厕所1座,化粪缸1座,同时新建站外进场道路约106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2)联系人:宋工
(3)联系电话:0817-630874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彭工
(3)联系电话:028-81713907
(4)电子邮箱:413453407@qq.com
(5)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卷石天地大厦A座401、4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2025年1月10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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