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002581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受损股民或可提索赔

未名医药002581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受损股民或可提索赔
2024年04月25日 14:53 广州杨森团队

2024年4月25日,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未名医药)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未名医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2月-2019年9月,未名医药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95,408.32万元。

未名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不晚于2022年5月14日,未名医药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与厦门未名、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强新)签署《关于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杭州强新以288,485万元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获得厦门未名34%股权。该协议的成交金额占未名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8%。

协议签订后,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股东信息工商登记变更。

增资协议属于未名医药订立的重要合同,厦门未名变更工商登记属于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未名医药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未按规定披露。

2023年6月17日,未名医药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18年2月1日至2023年11月23日买入未名医药002581,且在2023年11月24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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