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天津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中铁十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违反天津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中铁十局第八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2024年04月29日 21:45 中国基建报

4月2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8)第十八条,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近日被罚款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A1112024004显示——

企业名称: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5WYU34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3

处罚内容:罚款2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2.0

违法行为类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8)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施工现场起重吊车信号司索工无证操作,施工单位每日班前隐患排查记录滞后、不及时等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8)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从企查查了解到,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0-13,法定代表人为李如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1MA05WYU340,企业地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滨旅产业园二区,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中铁十局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是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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