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倡导现金分红,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是利是弊?

证监会倡导现金分红,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是利是弊?
2018年05月24日 19:03 财华社Finet

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答记者问时表示,A股市场现金分红方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显示,流行多年的“高送转”大幅缩减,现金分红金额同比增长21.88%,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

高送转VS现金分红

所谓高送转和现金分红,是投资者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经济发展和上市公司成长带来收益和回报的两种方式。实行高送转后,投资者手中股票数量虽然增加,但股价也会相应调整,持有股票的总价值保持不变。

高送转    图源:网络

话虽如此,投资者通常会认为高送转传达了公司未来业绩将保持高增长的积极信号,调整(多为下调)后的股价若出现大幅上涨,投资者将可以通过填权行情从股票增值中获利。不过资本市场瞬息万变,谁也不能肯定高送转后股价一定会涨。如果股价下跌,投资者不仅不能如愿获得收益还将承担损失,因此也有人将高送转挖苦地称作“空头支票”。

至于现金分红,则是上市公司真金白银的将收益按持股比例发放给投资者。按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思路,大股东也好中小投资者也罢都应该更偏爱现金分红而非高送转。然而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很多上市公司都热衷于高送转,却长期没有或者少现金分红,哪怕被舆论指责为“铁公鸡”。

谁在从高送转中获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到,“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上市公司宁受千夫所指也不稍改分红方式,显然是有人从高送转中攫取了相比直接现金分红更多的利益。

背后的驱动:利润    图源:网络

问题由此产生,是谁获取了更高额的收益?能够决定上市公司行为的无外乎两类人——高管和大股东,分红收益的多少和大股东切身利益关系更为紧密。高管作为大股东聘请的职业经理人,或者本身就是大股东往往也会更偏向大股东群体而非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由此,这个“谁”的身份也就基本确定了!

大股东如何获利?

那么,大股东是如何通过高送转获得更高的利益呢?这其中涉及到我国的股息红利税收政策,也就是说拿分红是有概率要缴税的。

先说现金红利,这个属于标准的股息红利。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时间短于一月的投资者,税率为20%;持股长于一月短于一年的,税率为10%;持股一年以上,税率为5%。发放现金红利意味着即使长期持股的大股东,最少也要缴纳5%的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按持股时间差别化缴税    图源:网络

高送转又分为送红股和转增股,前者一样要差别化缴纳个人所得税,后者却不用。如果投资者能够确定公司股价未来一定会涨,相信没有人会继续坚持现金红利。相较于中小投资者,大股东往往更容易预知或操纵公司股价,毕竟利好消息一定会最先传达到大股东手中,而何时披露利好消息也存在微妙的操作空间。当然这是一种很恶劣的猜测,笔者更希望只是信息的滞后性在捣鬼。

当高送转落实,上市公司股价也受利好消息的影响上涨,直到此时上市公司的所有投资者都获得了合理的回报。但如果某一位甚至某几位大股东突然高位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价不能再维持上涨的趋势甚至下跌至调整后价格以下,没能及时跟上大股东步伐的中小投资者们就遭了秧。

出于这样的考量,证监会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也就不难理解了!但若矫枉过正却过犹不及,毕竟上市公司是因为没钱完成扩张才上市融资,若是好不容易赚到钱却都分给了投资者岂不是竹篮打水。说到底,涸泽而渔不如细水长流。

■  作者|熊思怡

■  编辑|徐冰莹、黎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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