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至溧水区
南京主城至高淳区的
4条高速公路通行费
即将减半!
日前,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溧水区、高淳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该《方案》拟对主城至高淳、主城至溧水间涉及的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试点实施差异化收费。待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拟从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对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一类非营运客车试行通行费减半征收政策。据测算,如按此《方案》,经试点收费站通行的车辆预计每年共节省5000万元至6700万元通行费。
一、试点范围
拟对南京主城至溧水区、南京主城至高淳区之间涉及4条高速公路15个收费站的2个区域路段实施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详见表1和附图),具体为:
区域路段1:起点(终点)为G25宁杭高速公路南京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区域路段2:起点(终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南京南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为S55宁宣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天生桥、沙塘、和凤、固城、G4221溧马高速公路溧水开发区东、东屏、G25宁杭高速公路溧水北、溧水东、白马、S68溧芜高速公路高淳、高淳新区、桠溪等13个收费站中的任意一个收费站。
二、实施对象
往返于试点区域路段起点与终点之间,安装并正常使用ETC缴费的南京籍(苏A牌照)一类非营运客车(即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
三、优惠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实行减半征收车辆通行费的差异化优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不同享。
四、实施期限
暂定1年,计划自2024年7月1日0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重大节假日期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
五、费用结算
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纳入财政公共预算,并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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