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惊变!南京取消“现房销售”,意味着什么

楼市惊变!南京取消“现房销售”,意味着什么
2018年07月18日 23:33 智谷趋势

1、一大早,多家媒体就报道了一则新闻——南京新公布了5幅土地的出让公告,其中现房销售的条款消失了。

扬子晚报的报道说:最高限价依然有所保留,然而达到最高限价的80%、90%这两个标准下的拿地“门槛”被取消了。在之前的宅地出让条件中,竞价达最高限价的80%时,申领预售的施工进度有相应的门槛;竞价达最高限价的90%时,则需要开发商现房销售。如今,这两个条件都被取消了。

2、同样在7月17日,广东江门市出台了《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被媒体解读为江门将实施“现房销售”,取消“期房销售”。7月18日,江门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局从未取消商品房预售制,此办法只是一次修订,现售管理已经实行多年。

两条新闻,都涉及一组重要概念:现房销售、期房销售。一个是取消了之前“现房销售”的要求,一个是辟谣说没有准备取消“预售制”。

所谓“现房销售”,就是房子建成、通过验收之后才能销售;所谓“期房销售”,就是房子还没有建成,达到一定条件即可销售。至于条件是什么,每个城市不同,高层和多层也不同。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房销售”会让开发商资金回笼期大大延长,至少会比“期房销售”延长接近1年,甚至可能达到2年。

假设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总融资是10亿元(假设采用信托方式,年利率10%),早一年获得销售权,那么开发商至少可以节省1亿元的利息支出。

2016年8月,南京楼市最火爆的时候,曾出台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

1、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80%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

2、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见下图)

毫无疑问,南京当时这样规定,是试图增加开发商的成本,避免在土地拍卖中出现新的“地王”、刺激市场。

后来,南京又出台了严厉的限价措施,新房价格跟二手房倒挂,所以每次新盘发售都必须抽签来确定购房者。

在新房限价的情况下,一方面楼盘的“变现能力”被严格控制;但另一方面,“现房销售”又让开发商财务成本大幅提升。这“一控一升”,让财力薄弱的开发商经营风险大增,弄不好就亏损。

其结果是:中小开发商被挤出市场,因为玩不起了。而大开发商,也不能总是“不赚钱赚吆喝”。所以,南京土地拍卖市场开始降温。

据媒体公开报道,2017年12月的南京首次土地拍卖中,6块土地(包括住宅地块4幅、商住用地1幅、商服混合用地1幅)都没有达到政府设定的最高限价。12月末,又有两幅限制条件比较严的土地,在拍卖中“无人问津”。

进入2018年,南京土地市场仍然寒意袭人,这是今年3月一次土地拍卖之后媒体使用的标题:

7月16日,“南京日报”报道说:开发商拿地日趋理性,南京已连续8个月未上演达最高限价改竞保障房面积的场景。(见下图)

这篇报道见报一天之后,南京土地拍卖就做出此次新的调整。

有媒体随即使用了这样的标题:“开发商的胜利?南京土拍趋冷倒逼现房销售政策取消”。

是不是“开发商的胜利”,这很难讲。但取消“现房销售”对于融资日益困难的开发商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

你想想看,某大房企甚至要求从拿地到开盘最好控制在100天内(多层小区)。这是“期房销售”可以做到的极限。如果采用“现房销售”,开发商回款期至少要从100天拉长到200天以上,甚至超过一年。这意味着开发商的资金效率将降低1到2倍。

总之,别小看了“现房销售”这道“紧箍咒”,它其实就是楼市重要的杠杆之一,足以要了“齐天大圣”性命的。

此外,南京此次土拍中还做了第二点改动:地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将由“竞建保障房面积”调整为“竞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

这个变化影响也非常大:竞保障房面积,意味着房子将归政府所有;竞自持面积,房子是归开发商自己所有的。

所以,南京取消“现房销售”和改为“竞建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是开发商在一级市场(土地市场)的双料大利好,可以拓展其利润空间,降低开发成本,最终将激发其拿地热情。

那么南京房价会大涨吗?这个也很难,因为政府仍然会执行限价政策。可以预见,未来南京土地拍卖中,主要竞争方式将是“竞自持面积”。这对于急需补库存的南京楼市来说,有利于其健康发展。

南京楼市政策微调,肯定会影响到其他城市。还是那句话:楼市不能凉下来。当然,价格也需要保持稳定,大涨大跌都不允许。

本文为刘晓博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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