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开除云光中、郭志鸿会籍

中国书法家协会:开除云光中、郭志鸿会籍
2020年11月13日 14:37 界面新闻

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国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主席团同意,决定开除云光中(会员证号7931)、郭志鸿(会员证号:8588)中国书法家协会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19年6月1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1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云光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金;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等,决定给予云光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2020年11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据中国检察网6月10日消息,书法出版社原副社长郭志鸿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志鸿利用担任《中国书法》杂志社常务副社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秘书、《中国书法》杂志社常务副社长、书法出版社副社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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