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历时半年 将整顿问题机构

山东启动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历时半年 将整顿问题机构
2021年05月12日 23:58 金融虎

近日,山东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山东省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介绍了山东省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及本次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

凡在山东省备案的互联网网站、应用软件等,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从事以下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均在本次整治范畴:

1.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或提供贷款推介服务的行为;

3.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以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

4.设立非法交易平台,诱导投资者买卖期货、贵金属、指数、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行为等。对当前社会上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公寓、以房养老、健康养老等名义开展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也在此次整治之列。

根据《方案》要求,本次整治将在省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体制下,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充分运用大数据监测、风险排查等手段,务求实效。专项整治自5月份启动,历时半年。整治期间将全面排查在我省注册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乱象,清理整顿问题机构和网站(APP),遏制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势头,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金融环境。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旨在震慑犯罪,及早发现、严厉处置一批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乱象,警示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不得开展与金融业务有关的营销宣传;同时也向人民群众揭示违法犯罪手法,普及“互联网只是一种传播载体,互联网不改变高风险金融本质、更不能改变金融是特许行业本质”等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敦促从事上述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者、提供者,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按照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接受处理;同时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公布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自觉远离互联网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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