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即将取消,以后都只能买现房了?

商品房预售制即将取消,以后都只能买现房了?
2018年09月29日 16:35 芒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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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风声从何而来?

最近,又有一则传闻震动了房地产行业,

商品房预售制即将取消了!

而这一则传闻并非毫无根据。

日前,广东省房地产协会下发《关于请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通知》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拟订了“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调整”的材料,并将于9月25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虽然,广东省房协的相关人士进行了紧急辟谣,表示:

该文件只是征询意见稿,并非真的实施。

同时,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也表示:

情况并不属实,具体我们也在调查处理当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但两家机构的出面否认,更引起了大家的好奇,毕竟,一项政策的落地,都是从吹风试探市场反应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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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制?

或许不少人对于商品房预售制这个概念有点模糊,但对期房的概念一定耳熟能详。

而期房就是与商品房预售制息息相关的,商品房预售制度,也称卖期房。

商品房预售制统称为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或即将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

自1953年香港开始推出“分期付款”“预售楼花”的模式,后1994年,我国出台《房地产管理法》,其中提出“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始,商品房预售制已经在我国存在长达25年之久。

一开始,在住房短缺的年代,在中国住房支付改革的初期,为改善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缺乏资金的情况之下,预售制的确可谓是大工程,提供了周转的速度,有效的促进了住房供给。

但是25年过去了,时至今日,预售制的弊端远远多于其好处,取消已经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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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有什么弊端?

事实上,早在2005年,对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废之争就已经开始出现。

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发表了《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报告中指出:“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

2006年3月,33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而近十年以来,也一直有专家提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将是一个发展的大方向。

究竟,商品房预售制有什么弊端呢?

正如同上文中的通知中所提到的一样,

商品房预售制度存在导致工程烂尾、违法违规销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积管理职能难以厘清、不平衡发展和低效率竞争等风险,建议降低预售制带来的高杠杆效应,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全面实施现售。

商品房预售制的弊端早已人尽皆知。

购房者所承担的风险较大

在商品房预售的模式下,因为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比较长,购买者所需要承担的风险比较大。

例如,开发商在预售了房款了,却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项目停工,给购房人造成损失;亦或者开发商无法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导致购房者只得拖延居住的时间。

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这一点可谓是现在期房的通病了,那就是实际情况与广告和宣传上所说不一致。

在预售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将在建的房屋描绘得十分完美,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但是到了实际交房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但问题是,这个时候,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

预售的商品房产权上有瑕疵

除了以上弊端之外,预售的商品房在产权上也或许会出现问题。

比如,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因此该建设项目违法,购房者也就无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

亦或者,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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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预售制,对大家到底有什么影响?

取消预售制,不仅对于消费者有影响,对于房地产企业也是如此。

房地产企业将面临“生死劫难”

取消预售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房企周转速度变快,高周转模式就此终结,这必然带来房地产行业的全面洗牌。

对于中小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可以说是一场生死劫难。对于大开发商来说,资金压力也将随即而来,高速扩张的历史,将会一去不复返。

以碧桂园为例,一直以来,碧桂园都以高周转闻名,要求所有三四五线城市新获取项目原则上均按照“456”,即4个月开盘、5.5个月资金回正、6个月资金再周转;一二线城市新获取项目均需按“678”要求执行,即6个月开盘、7个月资金回正、8个月资金再周转。

采用现售的话,需要等全部工程结束,现金回流快则2年半,慢则五六年。在现在房企融资不断收紧的背景下,时间拉长后资金成本上升,现金流压力将陡增,对高周转公司是致命的,甚至整个开发行业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或引发行业资金链断裂潮,开发商将成为预售制的陪葬品。

房价真的会上涨吗?

传闻一经传出,就有人表示,预售取消,住宅出让周期变长,会减少新房供给,让市场更加供不应求,房价应声而涨。

毕竟,商品房预售价格一般比现房销售价格低10%~20%,交房期为1~2年,能缓解住房需求。短时间内达到可售供给量的下降,可能出现供给短缺,反而助涨房价。长期看,由于现售的要求高,即使行业整合后,也难以保证足够的供给。

但是也有人认为,现在早已经不是不是住房短缺的时代,楼市已经进入了冰封期,最大的制约因素并不在于供给,所以担心会因为取消预售而促使房价上涨,显然是杞人忧天了。

但关于这一点,目前并无法得出最终确定的答案。

房子的质量会得到保障吗?

关于这一点也是存在争议的,有人认为,房企为了更快的实现现售,施工质量更难以保证,而有的施工质量很难从表面上看出来。

但也有人认为,取消期房,购买现房,在一定程度上就能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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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不宜操之过急

房地产市场是一个重资本市场,即便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真正的实施起来并非是一件易事。

正如同广东省住建厅拟订的相关材料所写道的一样,

“但考虑到当前的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普遍加大,如直接取消预售,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的周期必然大幅变长,一旦遇到市场变动冲击,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烂尾。另一方面,可能会出现阶段性供应‘休克’,相应的矛盾会集中爆发,影响社会稳定和市场健康发展”。

所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仍然不宜操之过急。

其他国家预售制度的运行方式

预售制度并非我国独有,在其他国家,也存在一部分预售商品房,但都伴随着严格的监管措施。

美国:第三方保管房屋预售款。购买预售房时,开发商先与顾客达成预订意向,通常要有一半以上的公寓被预订,开发商才能从银行取得建筑贷款,正式开始建造。顾客在初期支付的订金通常为数千美元至一万美元,由第三方保管。

日本:建立预售房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在买主和房地产商签订预售房的交易合同时,房地产商须向金融机构申请买主定金的担保或保险,金融机构须将担保或保险的保证书提交给买主。

德国:订立个性化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德国长期以来普遍实行预售房制度,并通过订立个性化的购房合同和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房屋价款,大大化解了购房者和地产商之间的风险及纠纷。

瑞典:通过专门机构管理商品房预售全程。瑞典所有新旧住宅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居住权都属于住宅居住权协会,并统一管理和出售。房屋开发公司在经过该协会高标准的审核后,才有资格建造新商品房项目并在协会全权委托下开展商品房预售。

新加坡:购房者按施工进度分期支付房款。新加坡的房屋预售制度是一种预定制度,对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买卖行为都有要求,特别是对购买者按施工进度分期支付房款的比例作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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