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兑付被判无效!安信信托承诺兜底的900亿咋办?|| 深度

刚性兑付被判无效!安信信托承诺兜底的900亿咋办?|| 深度
2020年12月31日 18:17 无冕财经

作者:黄琪鑫

编辑:陈涧

设计:布冬

实习生:郭曼怡

安信信托承诺刚性兑付,法院却判刚兑无效。

湖南高速财务公司(全称为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购买4亿产品暴雷,一纸诉状将安信信托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安信信托败诉,随后安信信托提起上诉。

12月25日,安信信托称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安信信托和湖南高速财务公司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属于刚性兑付的约定,认定两个协议无效

▲安信信托胜诉引发网友质疑。

安信信托反败为胜,意味着行业潜规则“刚性兑付”真正被打破,但也引发网友质疑:“明知不能刚兑还出兜底协议,是不是涉嫌诈骗?”

安信信托为何能胜诉?

事情的起因是,湖南高速财务公司与安信信托签订《信托合同》,购买“安信安赢42号”产品,金额为4亿元。

其后,双方又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湖南高速财务公司向安信信托转让信托受益权,而安信信托自2019年5月起每季度向高速财务公司支付不低于1亿元资金。

安信信托二审胜诉的关键,就是其后签订的两则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被认为是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和刚性兑付行为

湖南高院认为,两则协议的法律关系是名为信托受益权转让,实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安排,违反了《信托法》第三十四条“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的规定,应属无效。

同时,判决书还披露了另一个关键信息,法院向信托公司的主管部门进行了征询,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后认为,安信信托和湖南高速财务公司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属于违规刚性兑付行为。

而信托公司的主管部门,就是银保监会。

法院表示,安信信托承诺刚兑的行为没有在《信托合同》中直接约定,而是以“抽屉协议”也就是后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的两则协议约定,违反了《九民纪要》第92条规定,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人与受益人订立的含有保证本息固定回报、保证本金不受损失等保底或者刚兑条款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

▲安信信托公告截图。

法院二审决定,撤销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安信信托赔偿高速财务公司4亿本金和收益,以及不超过1.25亿元违约金等),并由湘高速支付超过50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而双方签订的期限为60个月的《信托合同》还未到期,湖南高速财务公司如果认为有损失,需要等履行期满后,另行主张权利。

“兜底协议”是否涉嫌诈骗?

事实上,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公司在信托产品到期时有“刚性兑付”的义务。但我国信托行业“刚性兑付”早已成为潜规则,而信托投资者也默认享受高收益的同时又不用承担风险。

刚性兑付是不可永久持续的,央行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刚性兑付偏离了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价格,不仅影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弱化了市场纪律,导致一些投资者冒险投机,金融机构不尽职尽责,道德风险较为严重。”

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明确要求打破信托业刚性兑付;2019年下半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对资管新规中“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作了再次明确。

但是,在安信信托和湖南高速财务公司的信托纠纷中,引起争议的地方一方面在于,安信信托由于违规反而基本不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安信信托明知不能兜底违法却签订承诺保本保息的“抽屉协议”,是否涉嫌诈骗。

10月22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打破刚兑的前提是机构在销售过程中间不能有欺诈误导。如果有欺诈误导,有瑕疵,可能就不能要求买者自负,那么卖者可能要进行一个赔偿,甚至刚兑,甚至更多倍的处罚。”

法院表示,安信信托公司及湖南高速财务公司在明知且应当知晓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保本保收益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依然签订了刚兑协议,双方对于两协议的无效均有过错。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胡鹏也表示,从犯罪构成角度,仅凭目前法院判决书中的信息,难以认定安信信托符合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同时,如果信托资金也确实用于协议中确定的投资项目,也很难认定信托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

胡鹏补充,但如果后续发现存在自融资金池、挪用信托资产用于拆借给股东等违法行为,且导致投资人重大损失的,本案的性质则可能发生变化,并存在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承诺兜底的900亿如何解决?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看起来安信信托违规,惩罚反而由湖南高速财务公司承受,但湖南高速财务公司所投产品的底层资产,是安信信托最值钱的董家渡地块项目,损失相对较小。

更加难过的,其实是投了资金池项目和自融项目的投资者

▲安信信托正在努力兑付。

据财新数据,安信信托违规兜底的总规模规模高达900亿元,目前已披露诉讼53起,涉诉金额合计高达246亿元,绝大部分为承诺保底兜底项目。

自2020年8月起,安信信托披露的6件诉讼均因违规约定刚兑而被机构起诉,原告为黑龙江肇源农商行的涉诉金额为13.5亿,丹东银行8.62亿元,长春农商行6亿,洛阳银行5.38亿元,东方证券4亿元,大庆农商行0.9亿元。目前均在一审阶段。

而在安信胜诉高速财务公司以前,安信信托与超过10家机构的案件已判决,安信信托均败诉

在安信信托和富滇银行两个案件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均判定安信信托向富滇银行支付转让款和违约金,安信信托已于2020年12月25日提起上诉。

而在郑州银行相关案件中,二审法院直接驳回了安信信托的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安信信托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及违约金。

而在2020年6月安信信托与乌鲁木齐银行银行“承诺刚兑”的二审判决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样认为承诺兜底的合同应属无效,但是新疆高院认为驳回乌鲁木齐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判决安信信托向乌鲁木齐银行返还本金2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从不同的案件但是相同类型的维权案中可以看出,司法裁判的尺度并不统一,打破刚兑的案例出炉后,目前尚在审理中的机构诉讼案件,法院会如何裁决各方损失承担的比例呢?

2020年,不仅是安信信托,四川信托、吉林信托信托频频违约,整个信托行业产品违约涉及的金额超过1000亿元。而无冕财经研究员通过了解,目前仍有个别信托公司出具兜底协议,但仅针对机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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