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现行贿官员案?一案牵出两家新三板公司法定代表人

又现行贿官员案?一案牵出两家新三板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03月20日 19:14 新三板智库

近年来,新三板高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涌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8年3月19日公布的一起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涉案人就包括两家新三板公司的高管。

两家公司高管卷入同一起受贿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19日公布的一起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显示,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刘某容先后担任了江门市江海区副区长兼江海区(高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江海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在履职期间,其利用自己负责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为黄某1、江某1、周某1、赖某、刘某1、陈某等人供职的江门励福实业贵金属有限公司、江门市君盛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浩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中岸企业集团公司、江门市盈信创展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陈某暖谋取利益,收取了黄某1、江某1、周某1、赖某、刘某1、陈某、陈某暖等人贿送的钱款,合计人民币29.8万元、港币2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企业中有两家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别是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聚科照明(430654);江门励福实业贵金属有限公司:励福环保(833572)。

判决书称,刘某容涉嫌收取聚科照明周某1的贿赂人民币58000元,判决书公布了具体的证据: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注册成立情况,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周某;营业外收入明细账、银行汇款凭证及相关文件等证实了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上市后,收到政府的奖励款项人民币120万元;广东省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买地申请材料证实了该公司申请购买土地的情况。

并且证人周某1承认其现为广东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曾请刘某容帮过两次忙,并送过人民币9万元给刘某容。

据聚科照明2017年半年报显示,其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为周建华,持有聚科照明20.00%的股权。聚科照明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13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1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7.47%,企业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希望此事并不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判决书中涉及的另外一家新三板企业是励福环保。

判决书称刘某容收取了励福环保的黄某1贿款人民币30000元,江门朝日励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登记资料显示黄某1是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1也承认其是江门励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江门励福实业贵金属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感谢被告人刘某容的帮忙曾送给刘某容人民币30000元。

据励福环保2017年半年报显示,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为黄健华。2017年上半年励福环保实现营业收入为1.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6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2%。

目前,两家公司并未发布公告披露此事。

新三板已发生多起行贿案

1、公转书中未披露行贿案件详情,被股转公开谴责

2017年7月4日,挂牌企业星光影视(834608)披露,公司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瑞福双双被股转公开谴责,并记入诚信档案。原因是,在公司挂牌前的2012年9月到2013年4月期间,星光影视涉嫌实施了行贿行为。

但是案件的所有内容均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公司还表示“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的情形”。但是在公司挂牌成功后并收到了一份法院传票,星光影视才补发了公告,并且把整件事予以披露。

但是股转并未网开一面,对于星光影视的违规行为,决定对挂牌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瑞福均予以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上述惩戒还将被股转公司计入诚信档案。

2、行贿罪成立但因犯罪情节轻免予处罚

2017年2月17日,中绿环保(832580)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法院判决书。公司控股股东中绿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白惠峰收到刑事判决书,因白惠峰在2006年-2009 年任中绿集团总经理期间向时任山西省环保厅厅长行贿。法院判白惠峰及中绿集团犯单位行贿罪成立,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白惠峰及中绿集团刑事处罚。

3、实际控制人行贿案被拘,企业经营或存风险

宝宸股份(退市)2017年1月23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梁袁平因涉嫌行贿,目前被取保候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主办券商东吴证券提示风险表示,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造出严重不利影响。

对于公众公司来说,管理者的行为不仅仅是代表着个人的,还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和价值观。若管理者都是违法犯罪之徒,公司的发展又如何指望?希望以上公司管理者能知错就改,好好经营自己打下的一片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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