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央行金融统计6月启动现场检查 交叉性金融产品成监管重点

独家:央行金融统计6月启动现场检查 交叉性金融产品成监管重点
2018年05月25日 15:16 互金咖

原创:互金咖互金咖今天

互金咖从接近监管的权威人士处独家获悉,针对央行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精神,从今年6月起,央行分支机构将对部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18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按照通知要求,上述检查将实施“双随机”检查,具体分机构自查、现场检查、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2018年4月至5日为自查阶段,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

对此,人行广州分行要求广州地区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查报告(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6月15日前进行报送。

2018年6月9月为现场检查阶段,将对部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2018年10月为检查总结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检查对象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型的银行、民营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就在今年4月9 日,国务院网站公布,日前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重点落实统计交叉性金融产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集团、普惠金融、债券市场、互联网金融等七大任务。

此前,由于跨部门信息统计困难,数据重叠性、交叉性、不可穿透性导致宏观金融数据统计失真,典型如游离于信贷统计之外的同业和表外等影子银行业务,会导金融杠杆率的高估或低估,使得市场对金融系统结构性和脆弱性把握不足。业内预计,交叉性金融产品统计工作将成监管重点。

“双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抽查对象

据互金咖了解,央行2018年金融统计检查将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抽查对象,检查人员按照“全省统一抽样+各地市自主抽样”的原则进行。检查按《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央行总行,相关错误数据原则上应在2019年结转数予以正。对自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本机构的统计工作质量。

具体来看,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为检查的重之中重,分别包括全科目资产负债统计数据质量、专项统计数据质量、理财与资金信托专项统计数据质量。

其中,全科目资产负债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存、贷款统计准确性;二是同业往来统计准确性,主要交易对手分类的准确性;三是债券资产统计的准确性,主要债券发行主体分类的准确性;四是股权投资和特定目的的载体份额投资统计准确性;五是其他资产、其他负债统计准确性。

专项统计数据质量部分涉及委托贷款统计、涉农贷款统计、房地产贷款存量统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统计、境内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本外币利润统计、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统计、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统计、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统计、绿色贷款统计等,重点检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落实情况及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统计的准确性。

此外,理财与资金信托转型统计数据质量包含募集信息、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信息、股权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和收益率信息的完备性和准确性,重点检查理财和资金信托收益率信息、股票及其他股权信息的准确性。

对此,广发证券分析师倪军表示,建立机构对机构交易对手统计模板有助于打开影子银行“黑箱”,提高相关业务数据透明度,逐渐压缩政策套利空间,降低宏观金融风险。

在倪军看来,金融机构监管套利一般出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监管非对称”,另一个是“监管真空”。

由于金融创新,金融机构产生新的业务类型,或者跨部门监管的障碍,新的业务类型无法进行有效数据统计,导致金融监管真空的出现。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更高层次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监测的统筹,增加数据透明度和可信度。

交叉性金融产品成监管重点

此外,东方证券分析师薛俊认为,自《意见》发布以来,央行已迅速启动金融统计工作,分别包括规模、关联性、进入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资金结构、杠杆率、收益率和期限结构等指标。

从监管层重点加强的统计对象来看,包括交叉性金融产品、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地方金融组织等在内,都将受到监管层长期关注。

以交叉性金融产品为例,其涉及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金融活动,这一特点为资金的监测、追踪带来了难度。

据互金咖了解,早在今年1 月3 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指出了8 个重点整治方面,22 条工作要点,包括,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

之后,3 月9 日郭树清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讲话,4 月4 日银保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等等场合,交叉金融风险一直都是监管层表态整治的重要方向。

同样,对于地方金融组织,目前国内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有一部分是交由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具体进行监管,包括典当、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存在影子银行的风险。

倪军认为,从区域来看,未来地方监管机构审批的金融类公司(如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的跨区域经营行为可能会受到限制。

此外,从机构来看,在防范系统性风险重要原则下,系统重要性金融控股集团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监管。“大而不倒”的政府隐形背书将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下一步需要关注系统重要性金融集团实际控制的金融持牌机构,是否也会面临更高的监管要求。

就部分创新业务领域而言,如互联网金融,由于统计时间点退后,在对应统计体系完善之前,相关监管可能会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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