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给社会资本带来哪些益处?
对于社会资本而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核心诉求是盘活资产,拓宽退出通道。说的直白些,就是尽快还掉银行贷款,把投资进去的钱早些挣回来。资产证券化则是根据项目当前及未来现金流情况发行证券产品,提前收回现金流,这恰恰满足了社会资本提前退出或缓解资金压力的需求。
此次首批4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让社会资本看到了希望,以“中信建投-网新建投庆春路隧道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此次发行规模为11.58亿(优先A档7亿,优先B档4亿,次级5800万),发行期限为14年,其中优先A档和优先B档的利率分别为4.05%和4.15%。据了解,项目发起方浙大网新建设投资公司在庆春路隧道建设中总投资14.32亿,包括3亿多的注册资本金投入和10亿多的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期限为20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0%,约为4.41%。相比而言,此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不仅用低成本的融资置换了高成本的银行贷款,而且存在一定的息差收益。项目公司不仅可以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还可以使项目发起人提前退出部分投资本金。这虽然类似于发新债还旧债,但降低了项目的资金成本,缓解了社会资本的投资压力,优质的基础资产又给其他投资者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形成良好的投资循环,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不是每一个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都能获得更低成本的融资,毕竟PPP项目早期的融资成本不同,未来的盈利能力预测以及内外部增信结构也不同,资产证券化的最终定价或高于原银行贷款成本。如此次的“中信证券-首创股份污水处理PPP项目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综合成本(含中介费)在4.7%,而当初银行贷款成本在4.275%左右。虽然成本略高,但未高于银行基准利率,项目公司仍然乐于接受,不但能沾上首批PPP资产证券化的头彩,还能拿到一大笔资金缓解现金流,对项目公司和社会资本都是有益无害的。
资产证券化将PPP项目推向了市场曝光点,公开交易意味着要公开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项目运营情况、盈利情况、风控情况等,尤其对还款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一旦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就要启动差额补足和担保机制。这从某种程度上倒逼政府及时履约,使本来孤立无援的项目方、社会资本方在公开资本市场上获得依靠,使PPP项目逐步走向规范化、透明化的道路。
除了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还可以借力哪些金融模式?
尽管资产证券化给PPP项目变现带来了希望,但现有的PPP资产证券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未实现真正的“真实出售、破产隔离”。这主要源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如特许经营权转让的限制、基础资产权属完整性、国有资产转移等问题,还有部分项目公司在早期贷款时将经营权质押给银行,若要进行资产证券化,先需要一笔资金把质押的权利解除。PPP模式在国内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和法律瑕疵,这也可能成为未来资产证券化的障碍。为了更好的激励社会资本和引导项目投资有效退出,笔者认为,PPP项目要广泛嫁接不同的金融模式,不断创新流通和退出的通道。
REITS+PPP模式
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起源于马萨诸塞商业信托,主要用于房地产领域的金融工具。房地产与PPP项目的共性是投资大、投资期长,重资产运营模式,REITS恰恰是将重资产运营模式转化为轻资产模式。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住建部初步确定北上广深四个城市进行REITS试点,试点范围主要是租赁性保障房,这类保障房多是采用PPP模式建设的。简单的说,通过REITS向社会投资者融资,所融资金用于控股保障房,这使得保障房背后的社会资本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的方式及早退出。
资产证券化与REITS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资产信托或转移,后者是资金信托或募集,资产证券化需先建立资产池再募集资金,REITS则是先募集资金再投资项目,可投股权和债权。故,采用REITS模式不必涉及资产转移、风险隔离等环节,直接投资项目公司股权,使部分社会资本退出。或是REITS收购项目公司的资产,再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使项目公司仍然保留特许经营权,盈利方式转为运营管理费,这样一来,项目公司摆脱了重资产运营模式,社会资本也能提早获得投资回报。
PPP资产交易平台
2017年2月28日和3月1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先后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成立PPP资产交易平台。PPP资产交易平台促进了PPP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市场配置,直观反映PPP市场的供需情况。交易平台采取信息公开的方式,增强市场透明度,能够逐步建立起良好的信用环境体系。另外,交易平台累积大量交易数据和项目实况数据,通过数据分析,进而判断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风险,以做好监管和风控措施。其实,最重要的一点还是社会资本能够借此平台顺利退出,如果有一天PPP产权交易能够拥有股票市场的流动性,社会资本还会担心投资退出吗?
但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未来能够在PPP资产交易平台流通的产品,多是标准化产品,而目前PPP项目发展参差不齐,部分PPP项目只是原有BT或BOT项目改装而来,很难实现标准化。另外,PPP领域至今未在国家层面立法,缺少法律依据和底层架构,在利益链条相互交错的交易结构中,社会资本难以获得保护,这直接阻碍PPP资产的交易和流通。完善PPP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PPP+互联网金融
从去年开始,国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工作,在国务院的政策指导下,各省市金融办等机构加大对本地的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责令不合规的平台整改或关闭。前两年的跑路之风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创,一边看着高收益眼馋,一边又担心跑路后卷走了血汗钱。其实,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结构主要是三部分组成——资产端、运营端和用户端,其中最核心的是资产端。资产端相当于一座大楼的地基,很多跑路的P2P都是因为资产端出了问题,它们的资产端是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债权、个人消费等,信用低、风控难度大。“资产荒”让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难以为继。
相比而言,PPP项目的资产端是极好的,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既有建成的固定资产作为基础,又有政府付费或兜底承诺,入库的项目还经过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未来发生风险的概率非常低。即使发生了风险,还有政府这个大靠山。从收益率方面,PPP的平均收益率在8%左右,相对于银行理财收益仍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互联网金融与PPP的优质资产端结合后,不仅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也让广大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到PPP项目的投资中,降低了PPP的投资门槛。笔者建议,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选择与相对成熟或已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合作,而不要参与PPP项目前期建设阶段的融资。成熟的PPP项目收益稳定,风险可控,适合普通大众投资。而前期建设期的融资,仍以背景强大的社会资本为主,互联网金融可作为社会资本后期的退出通道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潜在PPP项目总规模接近20万亿,进入财政部项目库的项目已有13.5万亿,而首批PPP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仅1000余亿。而所谓的PPP+REITS、PPP交易平台、PPP+互联网金融等创新模式仍在探索和尝试中,尚不能形成规模化发展,大量社会资本锁在PPP项目中。不过,以首批PPP资产证券化的落地速度来看,政策的高度支持和部门间的高效率执行,社会资本定能华丽退身,我们期待一个良性循环的经济运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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