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迎利好!部分机构原油期货交易暂不征所得税

境外投资者迎利好!部分机构原油期货交易暂不征所得税
2018年03月20日 11:36 中新经纬

资料图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0日电 据财政部官网20日消息,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日前下发文件,对部分境外机构投资者原油期货交易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免征三年个税

通知如下:

一、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其他货物期货品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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