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董事长因三宗纠纷案被列“失信黑名单”

台海核电董事长因三宗纠纷案被列“失信黑名单”
2019年09月01日 20:0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 深交所上市公司台海核电1日晚间公告,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以及董事长王雪欣等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公司本身以及董事长被“拉黑”,还有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德阳台海法定代表人陈勇也涉及其中。完整“黑名单”如下: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台海核电)

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烟台台海核电”)

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德阳台海”)

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德阳万达”)

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台海集团”)

台海核电董事长王雪欣

德阳台海法定代表人陈勇

据公告介绍,台海核电、德阳台海、德阳万达、台海集团、王雪欣、陈勇因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融资业务纠纷一案,德阳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德阳万达、台海集团、王雪欣、陈勇作为该合同担保人,对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被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核电、德阳台海、台海集团、王雪欣因德阳台海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德阳台海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公司、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作为该合同担保人,对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烟台台海核电、台海集团、王雪欣因烟台台海核电与平安租赁保理业务纠纷一案,烟台台海核电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台海集团、王雪欣作为该合同担保人,对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告指出,除了上述公司及人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外,法院还对烟台台海核电法定代表人刘志颖、德阳万达总经理孙录友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在德阳台海与浙商银行融资业务纠纷一案中,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德阳台海赔偿浙商银行本金人民币4950万元,而法院认为,德阳台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另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德阳台海曾申请复议,但最终被驳回,维持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6执异31号执行裁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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